很多想要落户北京的朋友咨询,2023年北京硕士落户政策包含了哪些要求?有年龄限制吗?根据北京市政府的相关公告,原则上引进博士毕业生不超过35周岁,北京引进毕业生实行谁引进谁负责的监督管理机制,详细内容来看下文!
2023年北京硕士落户政策
根据《北京市引进人才管理办法(试行)》(京人社调发〔2023〕38号)文件第十三条对此有明确的要求:
第十三条 拓展紧缺急需人才遴选引进范围。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符合首都城市功能定位和产业发展方向的各类用人主体中稳定工作、贡献突出,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办理人才引进:
(一)在国内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
(二)经人才引进综合评价合格的;
(三)经本市行政区域内各区或局级单位按程序推荐的;
(四)经相应的人才认定委员会认定推荐的;
(五)其他特殊特艺人才或紧缺急需人才。
除此之外,根据北京市人社局发布的《北京引进毕业生的监督管理》中对此也有规定:
1、引进毕业生工作实行“谁引进谁负责,谁用人谁负责”的监督管理责任机制。各单位应严格履行职责,规范引进程序,优化办理流程,防控廉政风险,实现系统留痕、记实完整、可查可溯,确保责任压实。
2、主管单位应加强对引进毕业生工作的管理,实行为期3年的毕业生培养留用跟踪问效;应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定期排查风险点,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应加强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3、用人单位应把好选人关,完善选人用人制度;依法与毕业生建立劳动(录用、聘用)关系,合理约定服务期限,履行办理就业落户手续、缴纳社保等责任和义务;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让毕业生了解单位发展、运行和落户年限等情况,保持引进毕业生队伍稳定。
4、毕业生应做到诚实守信,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做出承诺,严禁弄虚作假;对自身的择业行为负责,踏实工作,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5、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对引进毕业生工作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与指标分配挂钩。对存在以下情形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压减指标、暂停办理引进毕业生等处理。涉嫌违纪违规问题和线索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为超出管辖范围用人单位办理引进毕业生的;
(二)不严格核实申报材料,推诿、拖延办事,造成服务对象利益受到损害的;
(三)不按照规定与毕业生建立合法劳动(录用、聘用)关系或者不履行缴纳社保义务的;
(四)以引进毕业生事项为由,收取服务对象代理费、服务费等费用的;
(五)毕业生培养留用存在较大问题,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
(六)协助毕业生提供虚假材料的;
(七)存在索贿、受贿或行贿行为的;
(八)存在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行为的。
6、毕业生办理落户手续前主动离职或考察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告知毕业生后提交申请,经主管单位审核,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撤销其《接收函》,停止办理落户。存在严重失信或弄虚作假行为,或毕业生及其利害关系人存在行贿行为的,停止办理落户,对不良信息予以记录;已取得本市常住户口的,予以注销;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