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近日,国内一低龄留学教育机构透露,“今年美国中学收到中国学生的申请与去年相比呈169倍的速度增长。”而在刚刚过去的暑假,仅据美国教育机构统计,有近10万中国学生没有参加兴趣班,而是跟随“游学团”涌入美国。他们怀揣着对另一种教育的好奇,希望在地球另一端看到新的可能。
多方数据显示,中学生已经成为既研究生、本科生之后的第三大留学主体。从2005年到2014年的十年间,在美国中学就读的中国留学生数量增长了60多倍,从632人飙升至38089人。作为东部沿海的国际化城市,岛城的低龄留学状况如何?为何要在14岁的年纪出走他乡?在求学异国的路上遭遇哪些问题?记者为您走访揭秘。
■去年约700初中生留学
新学期开学一个月,青岛上班族孙艳秋又开始天天想念远在美国的儿子。两年前,孙艳秋在亲友诧异的眼光中把年仅14岁的儿子送到美国读高一,两年后,她身边已经有一群可以互相交流的“留守妈妈”。
聊聊给多少生活费、谁家孩子又“失联”了、飓风影响了哪些地区……“最初大家都担心孩子小,这两年都习惯了,”孙艳秋告诉记者,“我们身边就有XX个出去的,还有不少正在打算。”出国前,孙艳秋的儿子就读于青岛市一所知名民办中学,该校教务处周姓主任告诉记者,仅其所在的学校,近两年,每年出国读高中的学生“不止一百人。”
这些被称为“小留学生”的学生也引起了青岛大学SAT中心主任高志龙的注意。“2005年左右,出去读中学非常罕见,”高志龙介绍,即使到了2012年,青岛咨询出国读中学的人数也非常有限,但从2013年起,渐成规模,每年仅在其中心报考SSAT(俗称美国中考)的学生已逾50人。
对这一变化,留学机构感触颇深。“整体来看高中留学还不及本科和研究生出国的人数,但增长非常快,”新东方前途出国青岛分公司美国高中顾问李珊珊告诉记者,目前她所在的青岛高中部共四位老师,每人每年服务二十多位学生,“一年送一百人是有的”。在李姗姗印象中,南京、长沙等副省会级城市在2011年和2012年就开始出现显著增长,“青岛算比较晚的,2013年左右人数才比较多。”
去年年底,具有官方背景的中国与全球化智库(CCG)发布的《中国留学发展报告(2014)》显示,从2009年起,赴美读高中的中国留学生人数直线
黑户落户政策哪些人将受益
我国将加大解决黑户落户问题。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全面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禁止设立不符合户口登记规定的任何前置条件。
黑户最新落户政策
《意见》明确了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等八类无户口人员依法登记户口的具体政策。
《意见》还提出哪些任务和目标?这些无户口人员的户口问题将如何具体解决?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如何配合落实?
为什么要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依法登记户口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但是,由于一些地方和部门还存在政策性障碍等因素,部分公民无户口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不利于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并直接影响国家新型户籍制度的建立完善。
任务目标是什么?进一步完善户口登记政策,禁止设立不符合户口登记规定的任何前置条件;
加强户口登记管理,全面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切实保障每个公民依法登记一个常住户口,努力实现全国户口和公民身份号码准确性、唯一性、权威性的目标。
哪些无户口人员将因此受益
(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二) 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三)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未办理收养登记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当事人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按照规定办理收养登记,凭申领的《收养登记证》、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1999年4月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决定》施行前,国内公民私自收养子女未办理收养登记的,当事人可以按照规定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事实收养公证,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尚未办理户口登记的,可以凭事实收养公证书、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四)被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户口被注销人员。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重新出现的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人民法院撤销宣告失踪(死亡)的生效判决书,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
(五)农村地区因婚嫁被注销原籍户口的人员。农村地区因婚嫁被注销原籍户口的人员,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未在其他地方落户的,可以在原户口注销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恢复常住户口登记后,符合现居住地落户条件的,可以办理户口迁移登记。
(六) 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者超过有效期限造成的无户口人员。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者超过有效期限造成的无户口人员,可以向签发地公安机关申请补领、换领户口迁移证件,凭补领、换领的户口迁移证件办理户口迁移登记。不符合迁入地现行户口迁移政策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可以在原籍户口所在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其他人员可以在户口迁出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
(七)我国公民与外国人、无国籍人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我国公民与外国人、无国籍人在国内非婚生育、未取得其他国家国籍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具有我国国籍的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的非婚生育说明、我国公民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八)其他无户口人员。其他原因造成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承担监护职责的单位和个人可以提出申请,经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后,可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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