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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通过跟上海人结婚”落户攻略分享

居转户
  • 2024-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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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上海聚集着1000多万的外来人口,其中不乏有一部分人配偶为上海人,但是自己确是外地户口,那么,这些人是可以通过一种最简单的方式来落户上海,那就是投靠类落户,今天,郭老师跟大家详细解读一下相关政策。政策...

上海聚集着1000多万的外来人口,其中不乏有一部分人配偶为上海人,但是自己确是外地户口,那么,这些人是可以通过一种最简单的方式来落户上海,那就是投靠类落户,今天,郭老师跟大家详细解读一下相关政策。

政策依据:

《关于本市投靠类户口迁移若干实施意见》[沪府(2009)70号]

上海市上海市积分管理信息系统,undefined公安局关于执行本市投靠类户口迁移政策的若干规定(沪公发[2013]166号)

政策内容:

1.外省市人员(指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无业人员,下同)与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本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10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10年、年满35周岁,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注:外省市人员与本市常住户口人员结婚后,本市一方死亡的,其与本市一方生育的子女已有本市户籍,外省市人员未再婚、实际生活基础在本市、外省市无子女的;或外省市有子女但均已成年,其具有本市户籍的子女尚未成年的,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2.外省市少数民族及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与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本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7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7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3.外省市人员与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少数民族、华侨人员(在本市户口登记满7年)婚姻登记满7年的,可以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4.外省市人员与本市残疾居民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5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5.本市支内、知青人员及其生育的子女与本市常住户口居民(在本市户口登记满5年)婚姻登记满5年的,可以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申请材料:

必备材料:

1.入户地房屋有效权证;

2.入户地全体房(地)产权利人或者公有住房承租人的同意接受申请人入户意见书(申请人系房地产权利人或承租人的除外);

3.被投靠人同意接受书面意见;

4.入户地《居民户口簿》、房地产权利人或承租人的《居民身份证》;

5.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的《居民身份证》及《居民户口簿》;

6.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材料;

7.随迁子女的出生凭证;

8.申请人生育子女情况证明材料;

9.申请人户籍地无业凭证或退休凭证;

以下材料根据实际情况针对性提供:

10.归侨(子女)、华侨子女身份证明材料;

11.夫妻一方系少数民族的证明材料;

12.投靠本市残疾配偶的材料;

13.投靠本市伤残军人的材料(申请人配偶的《残疾军人证》);

14.知青、支内人员及其子女投靠配偶的,需提供证明材料之一:申请人(或父母)系本市支内、知青人员身份认定的原始依据;

15.知青、支内人员及其子女投靠配偶的,需提供证明材料之二:支内、知青人员户口原由本市外迁时全户户籍资料;

16.知青、支内人员子女投靠配偶的,还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与具有支内、知青身份的父母关系的有效凭证;

17.投靠配偶本市方死亡的证明。

受理窗口:

落户地公安派出所

受理流程:


办结周期:

45个工作日。

申请人权利及义务:

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1、知情权。有权向行政审批机构了解本办事指南相关情况。
2、获得许可权。有权依据本办事指南向行政机构提出申请,并在符合相关审批条件、标准的情况下获得许可的权利。
3、救济投诉权。有权就不服行政审批机构实施的本项具体行政行为,依法提出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也可以向行政审批机构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投诉或者控告。

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1、提出真实材料义务。有义务按照本办事指南要求,提供符合规定形式并确保真undefined实有效的材料。
2、补正材料义务。有义务及时补送行政审批机构依法要求的补正材料。
3、接受核查义务。有义务配合行政审批机构工作人员依法进行核查,并如实提供相关资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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