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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来啦!落户政策再放宽,积分落户不设总量限制

居住证积分
  • 2023-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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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今日,天津市发改委网站发布《关于公布度天津市居住证积分落户总量控制指标的公告》,对天津市居住证积分落户不设总量限制,每一期将根据最低积分落户分值线,确定拟落户名单。

最近天津人才引进方面新政叠出,继对技能型人才的落户条件进行放宽调整后,天津积分落户又将迎来调整!

本次调整主要为对天津市居住证积分落户不设总量限制,每一期将根据最低积分落户分值线,确定拟落户名单。

以下为政策全文

今日,天津市发改委网站发布《关于公布度天津市居住证积分落户总量控制指标的公告》,对天津市居住证积分落户不设总量限制,每一期将根据最低积分落户分值线,确定拟落户名单。

重磅来啦!落户政策再放宽,积分落户不设总量限制(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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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政策回顾

据悉,去年10月,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发布对《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指标及分值表(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公告,拟对“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指标及分值表”进行调整,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10月23日。

根据征求意见稿,申报指导分值将由现行政策的140分调整为110分,其中“基本分”中的“居住”一项变化较大,增加了租房积分,以及在市区、环城的购房积分——

在天津市租房居住,每年积6分。(征求意见稿)

在天津市购房居住,住房在市内六区的,每年积10分;住房在环城四区的,每年积11分;住房在武清区、宝坻区、静海区、宁河区、蓟州区的,每年积12分;住房在滨海新区的,每年积15分。(征求意见稿)

与现行积分落户政策相比,“申请人依法在津办理居住证,每年签注一次,每次积6分”这条不变,而现行版对落户地区的加分规则,只有“申请落户滨海新区(20分);申请落户武清区、宝坻区、静海区、宁河区、蓟县(15分)”。

也就是说,以前更鼓励在滨海、远郊地区落户,而根据新出台的征求意见稿,以后也会增加对租房者和在市区、环城购房人群的积分鼓励。

另外征求意见稿中也明确提出了执行时间——

为过渡期,在过渡期内,申请人于12月31日之前购买住房的,可仍按“津发改社会〔〕26号”文件计算住房、落户地区和在津连续居住年限积分。

1月1日后,持住房租赁合同和租赁备案证明,自登记备案之日起计算租房居住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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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落户实用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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