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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产业增加值将超5.5万亿! 及什么是我国支柱性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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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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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中央财经大学文化创意研究院执行院长魏鹏举表示,文化产业成为国家支柱性产业,不仅有利于国家经济结构的转型和升级,更有利于让文化资源得到充分的保护和利用,同时增强文化感召力。

传媒内参导读: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大项目方面)安排两类项目:推动影视产业发展和推动对外文化贸易发展,总体安排、申报内容和程序、工作要求如下。
《财政部办公厅 中央宣传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申报度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大项目方面)的通知》近日正式下发。专项资金(重大项目方面)安排两类项目:推动影视产业发展和推动对外文化贸易发展。
推动影视产业发展,采取对重点影视项目直接补助方式,项目征集、遴选、评审工作由中央宣传部牵头负责。重点支持用于增强文化自信、保障国家文化安全的重大革命历史题材,反映改革开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取得重大成就和宏伟业绩题材的重点影视剧。
推动对外文化贸易发展,采取对文化服务出口后奖励方式,项目征集、遴选、评审工作由商务部牵头负贵。鼓励和支持我国文化企业参与国际竞争,扩大文化服务出口,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对列入《- 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目录》且在9月1日至6月30日(以下简称期间内)具有较好文化服务出口业绩的企业,根据其期间内文化服务出口额按比例予以奖励。
附通知原文:
财政部办公厅 中央宣传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申报度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大项目方面)的通知
党中央有关部门办公厅(室),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办公厅(室),有关中央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党委宣传部、商务主管部门:
根据中央关于推动文化产业发展和改革预算管理制度有关要求,现就度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重大项目方面项目申报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为改革完善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方式,促进财政政策与文化产业政策有机衔接,专项资金(重大项目方面)安排以下两类项目:
一是推动影视产业发展,采取对重点影视项目直接补助方式,项目征集、遴选、评审工作由中央宣传部牵头负责;
二是推动对外文化贸易发展,采取对文化服务出口后奖励方式,项目征集、遴选、评审工作由商务部牵头负贵。
二、申报内容和程序
(一)支持方向及牵头部门
1.推动影视产业发展(中央宣传部牵头负责)。重点支持用于增强文化自信、保障国家文化安全的重大革命历史题材,反映改革开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取得重大成就和宏伟业绩题材的重点影视剧(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
2.推动对外文化贸易发展(商务部牵头负责)。鼓励和支持我国文化企业参与国际竞争,扩大文化服务出口,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对列入《- 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目录》且在9月1日至6月30日(以下简称期间内)具有较好文化服务出口业绩的企业,根据其期间内文化服务出口额按比例予以奖励(申报指南详见附件2)。
(二)申报要求
1.重点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有明确要求和工作任务项目。承担项目单位应在申请文件中详细说明工作任务内容、完成时间、工作目标等具体情况。
2.申请项目企业应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应资质,符合《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中报条件的企业。
3.预算申请文件应包括企业名称、项目名称、所属重大项目类别、申请金额或文化服务出口额、项目简介、绩效目标申报表(详见附件3)等内容。具体项目申报资料,按照申报指南要求报送。

4.同一项目不得向不同部门多头申报,不得与其他来源渠道财政资金重复申报,以往年度专项资金已支持项目原则上不再重复支持。

文化产业增加值将超5.5万亿! 及什么是我国支柱性产业(图1)


(三)申报程序
1.中央本级项目:
(1)9月13日前,中央预算部门审核汇总提出所属项目企业专项资金申请文件报财政部,同时分别报送相关项目中央牵头主管部门(中央宣传部、商务部)。中央预算部门应以部(委、局)函形式向财政部报送专项资金预算申请文件;财务关系在财政部单列的中央文化企业,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以企函形式向财政部报送;资产和财务关系在财政部单列的中国出版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对外文化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以企函形式直接向财政部报送。具体项目申报文本书请按申报指南的要求,报送相关项目中央牵头主管部门(中央宣传部、商务部),逾期不予受理。
(2)9月30日前,中央宣传部和商务部按照专项资金申报通知要求,组织项目评审、遴选,将项目预算安排方案和意见报财政部。
(3)项目预算按照规定时间纳入相关中央预算部门部门预算下达。
2.转移支付项目:
(1)9月13日前,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以下简称省级)财政部门会同相关项目牵头主管部门(省级党委宣传部、商务主管部门)按照专项资金申报通知要求,开展项目征集、遴选、评审、汇总和推荐工作,联合向财政部报送专项资金预算申请文件,同时分别报送相关项目中央牵头主管部门(中央宣传部、商务部)。项目申报文本书请按申报指南的要求,报送相关项目中央牵头主管部门(中央宣传部、商务部),逾期不予受理。
(2)9月30日前,中央宣传部、商务部按照专项资金申报通知要求,组织项目评审、遴选,将项目预算安排方案和意见报财政部。
(3)财政部按照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统一时间要求下达预算。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着力从制度建设、预算管理、监督检查、廉政风险防控等各个方面入手,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完善管理制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组织实施项目库管理,完善项目入库和退出等管理机制。切实提高申报文件质量,确保申报项目信息真实、准确。
(三)强化项目审核主体责任,中央各预算部门、省级财政部门、党委宣传部和商务主管部门应协调配合,规范审核程序和标准,建立评审专家库,完善项目评审机制,提高项目审核透明度,确保公平公正。
(四)全面推进绩效目标,组织项目部门填报《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见附件3),组织开展绩效考核相关工作。
附件:1.推动影视产业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2.推动对外文化贸易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3.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中央文献中首次使用“文化产业”概念;2009年,国务院发布《文化产业振兴规划》;2010年,中央提出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2011年,中央再次明确,到将文化产业发展成为国民支柱性产业的奋斗目标。这一系列方针政策足以体现中央对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视,未来文化产业将迎来快速发展的黄金期。
据统计,2010年,我国GDP约为39万亿元,按照年增长率10%预测,到,我国GDP约为111万亿元。据此推算,到,我国文化产业的增加值必须超过5.5万亿元,占GDP的比重才能达到5%,才能称为支柱性产业。然而,2010年我国文化产业的增加值仅为1.1052万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2.75%。因此,未来文化产业发展的空间巨大。
“如果说发展文化事业对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起到引领作用,那么文化产业这一目标的实现,将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目标提供更坚实的基础。”中央财经大学文化创意研究院执行院长魏鹏举表示,文化产业成为国家支柱性产业,不仅有利于国家经济结构的转型和升级,更有利于让文化资源得到充分的保护和利用,同时增强文化感召力。
目前,北京、上海、广东、湖南和云南5个省市区的比例已超过5%,湖北等省份也接近5%,文化产业成为国家支柱产业已是大势所趋。
那么,如何才能实现这一目标?魏鹏举认为,仅用GDP去衡量文化产业是否成为支柱性产业显然不够全面,更重要的是文化产业要具备创新活力,能够辐射和带动整体经济的转型和升级,使工业、农业等产品附加值更高。在魏鹏举看来,目前旅游业、工业、农业领域等很多产品的附加价值都来源于文化价值。
“文化产业并不是一个狭义的概念,文化价值已经成为衡量包括传统产业在内的多个产业领域发展潜力的标准。”北京市社科院首都文化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沈望舒解释,文化让不同产业之间的界限开始模糊,产业融合发展趋势越发明显。
魏鹏举认为,要实现这一目标,首先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完善文化产业市场能力。其次,要通过市场机制,借助资本力量,实现跨行业、跨区域整合,打造中国文化产业的旗舰航母。最后,要面向全世界发展文化产业。
沈望舒则认为,建立中国自己的文化符号体系、文化价值体系和文化生产力体系是当务之急。最根本的还是文化生产力体系,也就是人才培养。文化产业一定要培养出自己的领军人物和核心人才,苹果因为有了乔布斯这样的旗帜,才能引领这样一个潮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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