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落户的满足条件
◆持《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
◆持证期间依法在上海市缴纳所得税
◆在上海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 & 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
◆无违反国家及上海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同时,持居住证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优先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
1、在上海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相应奖励,或在上海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的,可不受持证及参保年限的限制。
2、在上海市远郊地区的教育、卫生等岗位工作满5年的,持证及参保年限可缩短至5年。
3.科创人才(可缩短居住证年限要求)(1)创业人才 & &①获得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创业投资机构(须经上海市创业投资行业协会备案,下同)首轮创业投资额200万元及以上或累计获得创业投资额500万元及以上(须资金到位并持续投资满1年)的本市企业中持股比例不低于5%的创业人才,在企业连续工作满1年的,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7年缩短为5年。 & &②获得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创业投资机构首轮创业投资额500万元及以上或累计获得创业投资额1000万元及以上(须资金到位并持续投资满1年)的本市企业中持股比例不低于5%的创业人才,在企业连续工作满1年的,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7年缩短为3年。
(2)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 & &①在本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中连续从事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满1年,最近3年累计实现1000万元及以上技术交易额(技术合同双方当事人分别不少于3家且不是关联企业,技术合同履行率达到70%及以上)的技术合同第一完成人,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7年缩短为5年。 & & ②在本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中连续从事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满1年,最近3年累计实现2000万元及以上技术交易额(技术合同双方当事人分别不少于3家且不是关联企业,技术合同履行率达到70%及以上)的技术合同第一完成人,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7年缩短为3年。
(3)风险投资管理运营人才 & &本市创业投资机构的合伙人或连续2年担任副总裁及以上的高级管理人才,最近3年内累计24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且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与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合理对应的,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7年缩短为2年。
(4) 企业科技和技能人才 & &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且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与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合理对应的企业科技和技能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7年缩短为5年。 一、用人单位在收到《关于同意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办理本市户籍的通知》后,应指派专人负责办理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申报户口证明信》工作。
二、用人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在收齐并查验获准落户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后,在该平台中“用人单位办理落户证明信”版块中填报毕业生相关落户申请信息,在核对无误后通过该平台提交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并打印生成《用人单位办理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落户信息确认表》(样张见附件1)。
三、用人单位相关工作人员携带以下4项材料至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上海市徐汇区冠生园路401号)2号楼底层受理大厅办理《高校毕业生申报户口证明信》并领取《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落户手续告知书》及《上海市公安局窗口服务告知单》:
1.单位介绍信、相关工作人员工作证(或身份证);
2.《用人单位办理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落户信息确认表》;
3.《关于同意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办理本市户籍的通知》(第一联);
4.获准落户毕业生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学历证书复印件、学位证书复印件、就业报到证复印件。
四、用人单位通知其录用的获准落户的毕业生,根据《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落户手续告知书》及《上海市公安局窗口服务告知单》的说明,持《高校毕业生申报户口证明信》等其他相关材料到对应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更多上海落户咨询请拨打电话:13370044850转18分机 &17317200060转18分机 & 王老师 & 微信号:1771884545(备注咨询客户全名+联系方式)非诚勿扰! &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2669号(英雄大厦)140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