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十大奸相之秦桧
封建社会时代的朝廷内,宰相级的朝廷官员负责一些政事,有的受到老百姓的爱戴,但是有一些阴险毒辣的小人以权谋私,陷害忠良,让整个民间都民不聊生,这些奸相遭到后代的人们唾弃,本期的民族文化就带大家一起来看看中国古代十大奸相之秦桧。
秦桧
秦桧(1090-1155年),字会之,生于黄州,籍贯江宁(今江苏南京)。南宋初年宰相、奸臣,主和派的代表人物。政和五年(1115年),秦桧进士及第,中词学兼茂科,任太学学正。
宋钦宗时,历任左司谏、御史中丞。靖康二年(1127年),因上书金帅反对立张邦昌,随徽、钦二帝被俘至金,为挞懒信用。宋高宗建炎四年(1130年),秦桧逃回临安,力主宋金议和。
绍兴元年(1131年),擢参知政事,随后拜相,次年被劾落职,绍兴八年(1138年)再相,前后执政十九年,历封秦、魏二国公,深得高宗宠信。绍兴二十五年(1155年),秦桧病逝,时年66岁,追赠申王,谥忠献。开禧二年(1206年),宋宁宗追夺其王爵,改谥谬丑。嘉定元年(1208年),史弥远执政后又恢复其王爵和谥号。
秦桧在南宋朝廷内属于主和派,奉行割地、称臣、纳贡的议和政策。第二次拜相期间,他极力贬斥抗金将士,阻止恢复;同时结纳私党,斥逐异己,屡兴大狱,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奸臣之一。
长期以来秦桧一直被世人视为汉奸。他本来是一位知名的抗金义士,后来随同徽、钦二宗被掳到金国,建炎四年(1127年)逃返南宋。此后,辅佐宋高宗,官至宰相。另一方面在南宋朝廷内属于主和派,反对国内主战派的势力。当中最为世人所知“十二金牌召岳飞”的故事。
秦桧再次任相18年期间,独揽朝政,排除异己,大兴文字狱,极力贬斥主张抗金的官员,压制抗金舆论,篡改官史。他还任用李椿年等推行经界法,丈量土地,重定两税等税额,又密令各地暗增民税十分之七八,使很多贫民下户因横征暴敛而家破人亡。相传民间为解秦桧之恨,用面团做成他的形像丢入油锅里炸,称之为油炸桧,后来演变成今日的油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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