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改革重点是靠制度开药方做药引
近日将& 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放宽城镇落户条件,建立健全‘人地钱挂钩’政策。&会议期间,代表们纷纷热议如何推进新型城镇化。
每年,有大量的农村人口涌向城市,据统计,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已达到56%,然而,衡量城镇化发展质量的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却仅有39%。很显然,仍有相当一部分农村人口并没有获得& 城里人&的身份,而是处于& 半市民&状态。
对于农民来讲,放下手中的农活,将土地租借出去,自己入城打工,是一举两得的事情,既可以增加经济收入,又满足了城市高速发展的需要。但为何常住在城市的他们,没有把自己的农村户口转为城市户口呢?他们有什么后顾之忧?
现行的户籍制度使他们不能或不愿成为& 城里人&。一方面,由于户籍与福利资源挂钩,在城市公共资源有限的条件下,严格的城镇落户程序使他们难以成为& 城里人&;另一方面,转为城市户口以后,自己原有的宅基地使用权和耕地承包权就会被没收,享有的国家农村补贴也会随之取消,再加上他们在城里从事的都是体力劳动,技术含量低,在高消费的城市解决住行、教育、医疗等问题,并不会让他们心里感到轻松、踏实,因此他们不愿放弃自己的农村户口。
一言以蔽之,现行的户籍制度导致城乡福利不均等,造成城镇化进程受阻。笔者认为,户籍制度改革要靠一套相应的法律制度开& 药方&、做& 药引&。
一是要尽量简化城镇落户的程序,鼓励农村人口真正在城里安家落户;二是要完善农村土地财产权制度,保证农民土地转移的合法权益,提高农村土地资源的利用率;三是要建立与公共服务挂钩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为城镇开放公共资源提供财力支持,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
唯此,才能既解决农村人口进城后的尴尬处境与后顾之忧,又能有效规避城镇化过程中的福利不均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