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碰到一个典型案例,非常可惜,今天特意拿出来跟大家讲解一下。
M先生想走7年居转户,申请当中由于对政策的曲解,导致申请通过并公示之后,到公安局办理户口迁入手续的时候,发现提供不出相关材料而被取消了落户资格。
一起来看下具体情况:
案例分享:
M先生来上海已经有十几年的时间
社保缴纳基数一直都满足上海月平均工资水平
3年前开始深入了解居转户政策
开始将社保基数按照2倍缴纳
去年年底满足了以下条件:
居住证和持证期社保累计已满7年
社保基数7年的前4年满足1.1倍基数及以上,后3年满足2倍基数及以上
育有2个孩子,二胎出生于2013年
今年年初得知人才服务中心要求申请人无需提交相关再生育证明材料,只需要申请人签订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就可以了,大胆的提交了居转户的申请;
M先生居转户的申请条件总体来说挺不错,虽然在申请当中补交过档案证明材料,整个申请过程经过过了8个月就等来了居转户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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