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引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沪工作稳定的人才,专业(业绩)与岗位相符,可以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奖励的人员;列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等。
上海人才引进落户条件
用人单位引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沪工作稳定的人才,专业(业绩)与岗位相符,可以申办上海常住户口:
(一)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二)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奖励的人员。
(三)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要科技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四)列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
(五)在上海重点支持的产业和领域中担任高级经营管理职务且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
(六)上海金融、贸易、航运等现代服务业重点机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在沪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地区总部投资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中心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创新团队核心成员。
(七)上海重点引进机构、项目或做出重大贡献的企业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八)上海重点产业发展紧缺急需、取得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高级技师),或取得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技师)且获得国家及省部级以上技能竞赛奖励的高技能人才。
(九)上海文化艺术、体育、传统医学、农业技术及其他特殊行业紧缺急需的专门人才。
(十)在沪投资于本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为投资所在地的区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企业中担任高级经营管理职务的创业人才。
(十一)其他紧缺急需、确有特殊才能的人才。
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及时调整引进人才
范围。作者:居住证积分徐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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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海人才引进落户条件具体的政策有很多,下面我重点说说哪些情况不可以申请办理人才引进?1、只有本科学历,没有取得相应的学位不可办理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除外) ;2、所学专业含“管理”或所学专业为语言类、工商管理、旅游管理等非理工科类专业不可办理 (博士除外) ;3、现签订的合同为外服、劳务派遣等性质不可办理(包括配偶方);4、自本人工作起至今:社会保险及个人所得税未缴、漏缴、少缴;缴纳单位与签订合同单位名称不一致均不符合办条件 (包括配偶方) ;5、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人员不可办理(包括配偶方);6、目前为农业户籍的。重点提醒大家注意第二点,非理工科专业不可办理上海人才引进,一定要看清楚!二、上海人才引进落户,公司需要具备哪些条件?01、企业经营的是否为上海重点发展领域;02、是否为软件企业;03、是否为高新技术企业;04、是否为产业化重点领域企业;05、是否为集成电路企业;06、是否有科技成果转化项目;07、是否为跨国企业上海总部;08、是否为独立资格的研发中心;09、是否为上海创业投资机构;10、是否为技术转移服务机构;11、是否获得企业孵化器或者创业投资机构的投资;12、是否获得企业孵化器或者创业投资机构的投资;13、企业为科技企业,连续3年每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10%以上,且上年度应纳税额不低于1000万元;14、企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资本市场挂牌上市;15、企业的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不属于国家和本市规定的限制类、淘汰类目录;16、企业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和处罚记录,无不良诚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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