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生办法
1.3月21日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全部开展网上“校园开放日”活动;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可以开展网上“校园开放日”活动。
2.4月8日-4月23日,在园适龄儿童家长在幼儿园登记孩子入学信息,未入园适龄儿童家长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定地点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入学报名告知书》。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在进行入学信息登记时,家长应明确在户籍地就读或居住地就读的选择。4月23日为本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截止日,之后不得更改入学信息。家长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后,须按照规定样式上传适龄儿童的照片,作为入学报名的重要依据。
3.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shrxbm.edu.sh.gov.cn)进行入学报名和信息核对。
&(一)公办学校
1.公办小学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26日-4月30日。公办小学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以“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优先”和“区域内统筹安排”相结合为原则,免试就近招收学生。5月16日-5月17日为全市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日。已完成公办小学网上报名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在指定的报名验证点现场验证时,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房地产权证、《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本市户籍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需携带《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地登记(回执)》或廉租房相关材料等。
2.区教育行政部门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实施方案,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在区域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3月20日,区教育行政部门公布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实施方案。
3.公办初中实行小学对口招生。4月2日-4月13日,各学校有序组织本市户籍和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家长对“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中的户籍地址、居住地地址等入学关键信息进行核对,并填写监护人手机号码(作为接收初中入学信息的联系方式)。如发现有关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家长应及时凭有效证件到学生就读小学进行更正。4月13日为本市小学五年级学生初中入学关键信息核对、更正截止日。确需跨区回户籍(居住)地入学的学生,应向所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由学校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户籍(居住)地的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学校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