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网11月17日消息(记者 林文泉 通讯员 曾海军)“妈妈,我终于有户口了。”近日,琼中11岁的学生黄某某在拿到自己的户口本时,高兴地对养母周某说。现场,周某也连连感谢帮扶干警,解决其养子11年未落户难题。
学生黄某某在拿到自己的户口本。琼中检察院供图
从出生至今,黄某某一直由琼中营根镇升坡村的低保户家庭周某抚养,因为抱养手续不全等原因,一直未办理落户。由于没有户口和身份证,黄某某无法办理低保,未能享受到国家惠民政策,也无法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外出研学等活动,影响正常的学习和生活。面对马上就读初中及健康保障等一系列问题,周某忧虑重重,落户问题一直困扰着这家人。
2024年3月底,琼中检察院派驻升坡村乡村振兴工作队队员得知这一情况后,作为该户的帮扶联系人,十分同情他们的遭遇,将此事项作为乡村振兴工作队员“十抓十好”为民办实事重要践诺事项,力争帮助解决该难题。
为了摸清问题症结,帮扶干警多次走村入户向周某了解情况,多次到县公安局办证中心与办证中心领导及工作人员了解办理落户相关政策文件。
帮扶干警经过调查了解,几经周折终于联系到在省外定居的孩子生母,帮扶干警积极向孩子生母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法律规定,充分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在多次努力下,孩子生母终于同意返琼配合作进行DNA采样和完善落户手续。
经过七个多月的共同努力,终于成功解决孩子11年未落户难题。在拿到户口簿、身份证和社保卡的那一刻,周某满怀感激地向帮扶干警说道:“真的太感谢你了,帮我家解决了困扰多年的难题,不用担心孩子上不了中学了。”
琼中检察院下一步将扎实有序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立足“我为群众办实事”服务乡村振兴发展,继续帮助黄某某办理低保、申请教育补助等事项,以更有力度、更有温度的检察履职,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