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报名验证
1.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进行入学报名,公办小学报名时间为4月26日—4月30日。
2. 5月16日—5月17日为全市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日;5月30日—5月31日为全市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日。网上报名公办小学的儿童家长根据短信通知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查询的相关信息按时到校进行现场验证。
(1)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带领儿童本人,携带户口簿、出生证、房产证、《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需携带《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并提供与登记(回执)一致的本区自购房房屋产权证或《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等相关居住证明。
(2)外省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带领儿童本人,携带户口簿、出生证、《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此外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规〔〕5号)等要求,还需携带适龄儿童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7月1日至6月30日,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并提供与居住证一致的本区自购房房屋产权证或《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等相关居住证明。
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本人的合法居住证件(含《居住登记凭证》)上的居住地址,须与父母所持居住证的居住地址,以及本区自购房房屋产权证或《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上的居住地址相一致。
各报名验证点要对适龄儿童家长携带的证件进行验证,并通过居住证读卡机对适龄儿童本人及父母居住证件和证件有效期限进行验证,通过有关信息系统对随迁子女父母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或灵活就业登记证明进行信息比对。
(3)港澳台、外籍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带领儿童本人,携带适龄儿童的身份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护照》)、出生证、《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同上),《境外人员住宿登记单》,并提供与居住证(或登记单)一致的本区自购房房屋产权证或《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等相关居住证明,外国人还需携带《外国人居留证》和《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等。
3. 5月20日起,对已验证通过的适龄儿童,陆续发放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
上海人才落户& 入学& 转学& 择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