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转户口需要符合的常规条件
持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二)持证期间按照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
注意:
1)持居住证期间在本市缴纳的社保可以累计;
2)累计84个月的社保缴纳基数达到每年度本市月平均工资的1倍以上;
3)本市缴纳社保期间,外地不可同时缴纳社保。
(三)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所得税;
注意:
1)个税申报基数需与社保基数对应或者略高于社保基数;
2)不能存在两家或多家公司同时报税。
(四)在本市被评聘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对应;
注意:
1)职称必须与工作岗位相匹配,并且有岗位聘书;
2)外地评的职称,需要在上海重新复核;
3)上海上班期间,外地考取的职称不可用。
(五)无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居住证转户口需要符合的激励条件
持证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优先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一)在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相应奖励,或者在本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者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对应的,可以不受第五条第(一)、(二)项规定的持证及参保年限的限制;
(二)在本市远郊地区的教育、卫生等岗位工作满5年的,持证及参保年限可以缩短至5年;
(三)最近连续3年在本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或者最近连续3年计税薪酬收入高于上年同行业中级技术、技能或者管理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的技术管理和关键岗位人员可以不受第五条第(四)项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四)按照个人在本市直接投资(或者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累计缴纳总额及每年最低缴纳额达到本市规定标准,或者连续3年聘用本市员工人数达到规定标准的相关投资和创业人才,可以不受本办法第五条第(四)项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前款所称的重大贡献奖项范围、计税薪酬收入标准、技术管理和关键岗位范围、投资纳税数额和用工人数标准,由相关管理部门适时公布。
问
你好,我要办理居转户,在网上填写申请表的时候,我应该从首次参加工作开始填写吗?
答
申请人的简历,要连续填写,不可以间断,如果暂时没有工作,需写待业。全日制大中专毕业后首次参加工作的,从就读全日制大中专开始填写。未就读全日制大中专的,从首次参加工作开始填写。
问
11月科创人才新政出台后,我单位员工询问,如果最近3年社保基数都是封顶的,是否可以居住证满五年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答
《关于服务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实施更加开放的国内人才引进政策的实施办法》第七条规定,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且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与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合理对应的企业科技和技能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7年缩短为5年。
问
我是和劳务派遣公司签的合同,社保、税都是派遣公司交的,居住证也是派遣公司,目前累积7年且最近连续三年社保基数和个税均达到上年度市平均工资的2倍,问可以办理居转户吗?如果可以,应该由哪个单位申报?
答
根据上述情况,您如果同时符合以下几个条件,可以由建立劳动关系的派遣单位负责办理居转户,实际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相应证明:
1、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2、持证期间按照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
3、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所得税;
4、最近连续3年在本市缴纳城镇社保保险基数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且个税合理匹配的;
5、 无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理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