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想要了解北京积分落户政策细则中关于纳税入库的内容,下文就整理2023年北京纳税入库的相关资讯,供有需要的申请者为2024年申报积分落户做好准备!
▲图源:人民网|领导留言板截图
北京积分落户政策细则:2023年纳税入库
什么是税款入库日期?这里涉及几个概念:税款所属期、纳税申报日期、税款入库日期。
税款所属期
通常是指纳税人该项所得的所属期间,又称为“收入所属期”。对于工资薪金所得、生产经营所得等可以通俗解释为个人所得该项收入而付出劳动的期间。
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就可以查到近年来的纳税明细。
纳税申报日期
纳税人取得其他各项所得须申报纳税的在取得所得的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15日内缴入国库,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代扣代收税款凭证和包括每一纳税人姓名、单位、职务、收入、税款等内容的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以及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纳税申报日期有明确的规定期限,一般来说都是取得所得的次月15日前,遇到法定节假日,会顺延(比如2023年11月份个人收入综合所得,申报期限是202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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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北京税务)
税款入库日期
税款入库日期是指收到税款同时进入国库的日期,一般在申报日期后的几天内(跟申报日期同月)。
由于当前很多单位当月的薪资是次月发放,只要所得是在当年12月的规定纳税征期内发放,并且随后在纳税申报期限(比如12月15日)前完成申报,那么入库时间都为当年12月份。
根据北京积分落户有关纳税的规则,年度分界线以入库日期为准。
自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前连续3个自然年度内,申请人须每年按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和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2023年1月1日以前,不含1月1日)或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和经营所得(2023年1月1日以后,含1月1日)在京缴纳个人所得税,且纳税额大于“0”。上述个人所得税纳税额每1年在10万元及以上的,加2分,最高加6分,以税款入库日期为准。
《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京政办发【2023】9号)
需要提醒各位的一点:即使是薪资为当年12月份(税款所属期为当年12月份),其申报日期和入库时间均为下一年1月,那么其税款计入下一年(并非本年度)纳税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