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消息,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通州区政府联合发布通知,自即日起调整优化通州区商品住房销售政策。根据调整后新政策,具有北京市购房资格的以下四类家庭,可在通州区购买1套商品住房:
一是在京未拥有住房的北京户籍居民家庭;
二是在京已拥有1套住房的通州区户籍居民家庭;
三是在京已拥有1套住房,与在通州区注册或经营的企业、疏解搬迁至通州区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北京户籍居民家庭;
四是在京未拥有住房,与在通州区注册或经营的企业、疏解搬迁至通州区的企事业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非京籍居民家庭。
调整后,在通州区落户或就业的家庭,如需购买通州区商品住房,符合北京市限购条件即可,取消了在通州落户或纳税、社保满三年的限制,更有利于促进疏解单位、企业从业人员在城市副中心安居置业,实现职住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