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积分落户申请人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及教育部认可的学历(学位)的,可获得相应的积分,北京积分落户学历加分规则详见正文。
2024年北京积分落户学历加分规则
申请人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及教育部认可的学历(学位)的,可获得相应的积分。具体积分标准为 :大学专科(含高职)10.5分,大学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15分,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26分,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37分,以上学历(学位)积分不累计。只取得学历或学位的,可按照《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有关标准获得积分。取得学历(学位)期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年限及连续居住年限的积分与学历(学位) 积分不累计。
具体赋分规则见下表:
注:同一层次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或发证机构不同,只要学历学位的备案信息或认证信息准确,且与纸质证书一致,即可填报。
同时以学历学位积分的,毕业时间以学历的教育部备案或认证“毕业日期”为准计分;只以学历积分的,毕业时间以学历的教育部备案或认证“毕业日期”为准计分;只以学位积分的,毕业时间以学位的教育部备案或认证“获学位日期”为准计分。
特别提示:
申请人只能选择国内学历学位或留学学历学位之一进行填报。指标审核过程中,该指标无法修改或删除。如需修改或删除,需待审核结果返回后操作,且仅可在本年度申报阶段内进行。
北京积分落户学历查询所需网站
查看国内学历学位备案信息或认证信息,进行国内学历学位认证
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网址:https://www.chsi.com.cn/
进行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认证
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
网址:https://www.cscse.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