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4年度人工智能科技支撑专项项目
(一)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无需送交纸质材料。申请人通过“中国上海”门户网站(http://www.sh.gov.cn)--政务服务--点击“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进入申报页面,或者直接通过域名http://czkj.sheic.org.cn/进入申报页面:
【初次填写】使用申报账号登录系统,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相应的指南专题后,按提示完成“上海科技”用户账号绑定,再进行项目申报;
【继续填写】登录已注册申报账号、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二)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24年5月18日9:00,截止时间(含申报单位网上审核提交)为2024年6月4日16:30。
为避免因系统繁忙影响申报,请项目申报单位合理安排申报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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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mp.weixin.qq.com/s/5IwVU3Y7ZBn4MB9amd4PHg
二、2024年度集成电路科技支撑专项项目
(一)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无需送交纸质材料。申请人通过“中国上海”门户网站(http://www.sh.gov.cn)--政务服务--点击“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进入申报页面,或者直接通过域名http://czkj.sheic.org.cn/进入申报页面:
【初次填写】使用申报账号登录系统(如尚未注册帐号,请先转入注册页面进行单位注册,然后再进行申报账号注册),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相应的指南专题后,按提示完成“上海科技”用户账号绑定,再进行项目申报;
【继续填写】登录已注册申报账号、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二)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24年5月19日,截止时间(含申报单位网上审核提交)为2024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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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4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高新技术领域项目
(一)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无需送交纸质材料。申请人通过“中国上海”门户网站(http://www.sh.gov.cn)--政务服务--点击“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进入申报页面,或者直接通过域名http://czkj.sheic.org.cn/进入申报页面:
【初次填写】使用申报账号登录系统(如尚未注册账号,请先转入注册页面进行单位注册,然后再进行申报账号注册),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相应的指南专题后,按提示完成“上海科技”用户账号绑定,再进行项目申报;
【继续填写】登录已注册申报账号、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二)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9:00,截止时间(含申报单位网上审核提交)为2024年6月8日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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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开展“上海市海聚英才创新创业示范基地”申报推荐工作
【申报程序】
(一)申报主体于6月30日前向所在地区党委组织部(或人才工作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材料清单:《海聚英才创新创业示范基地认定审批表》、法人证书、科技企业孵化器等相关资质认定证明及其他可以证明申报主体业绩的相关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二)各申报主体所在地区党委组织部(或人才工作主管部门)审核把关后于7月20日前择优向市人才办报送推荐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原则上,每个地区的推荐数量不超过2个;
(三)市人才办指导海促会组织相关人员对申报单位的基础设施、管理及运营机制、政策措施、服务体系、入驻企业等基本情况进行实地考察了解,提出评估意见;
(四)市人才办终审,对符合设立条件的,授予“海聚英才创新创业示范基地”标牌;
(五)因机构改革、投资运营主体变化等原因需要变更园区名称的,由市人办评估后重新颁发标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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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2024年度本市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设计人员专项奖励
✦ 企业备案:企业必须于2024年5月31日前于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完成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设计人员网上备案。
✦ 企业网上申报:2024年6月7日至2024年6月30日(2024年6月30日16时起系统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登录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需关联法人一证通,网址:http://czkj.sheic.org.cn)进行在线注册,注册登录后在线填写《上海市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设计人员专项奖励申请表》,并提交以下附件(申请表和PDF格式的附件均需要加盖电子签章):
1.软件企业、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以及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企业请提供附件2中要求的备案资料(2017、2018、2024年度已获得设计人员专项奖励的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企业只需要提供附件2中的材料4,2017、2018、2024年度已获得设计人员专项奖励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只需要提供附件2中的材料3)
2.申请奖励人员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以及一次性奖金发放月的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从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中导出XLS文件,不得变动、删减文件中的列数据)
3.申请奖励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岗位部分)及职业技能证明文件(学历证书、技能培训证书等)(2017、2018、2024年度已获得奖励人员无需提供学历证书、技能培训证书,2017、2018、2024年度已获得奖励人员劳动合同无变更且在有效期内的可以不提供)
4.申请奖励的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分管技术的副总经理)须提供相关聘书或董事会决议复印件以及企业全部高级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分工说明、合同(岗位部分)
5.申请奖励人员2024年1月至2024年3月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
6.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需有法人单位盖章和法人代表签名)
7.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需提交企业2024、2024年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年报(网上填报,在线导出上传,填报网址:https://szcy.sheitc.sh.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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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h-italent.cn/Article/202405/202405250002.shtml
文章、图片来源: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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