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目前常见的落户方式有以下五大类:
一、居转户落户上海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持居住证期间,缴社保累计满 7 年、依法纳税、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无违法或不良记录,未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有国家二级(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具有经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相当于中级职称)或者最近4年累计36个月社保缴费基数高于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具体细节如下:
有中级职称者途径(7年+中级职称):
- 居住证时间、社保缴纳时间、个税缴纳时间均满足累计≥84月
- 劳动合同单位、社保缴纳单位、个税缴纳单位三者抬头一致时间段计入84月(若不统一,需原单位提供三统一文件、如派遣等情况说明、资质证明、相关协议等)
- 累积居住证社保7年,后4年累计36个月社保基数>1.3(前三年的社保基数允许存在最低基数,后四年必须符合上述要求)
- 在本市被评聘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对应(需聘任表、聘书、岗位说明书)。
- 在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相应奖励,(市级或以上单位颁发的相关证书,具体解释口径咨询柜台)或者在本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者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对应的。
注:上述累积时间可以缩短(具体缩短多少咨询各区人才),但同时需符合申报前最近6月社保基数连续≥3倍 - 在本市远郊地区的教育、卫生等岗位工作满5年的。
注:上述累积时间可以缩短至5年 - 事业单位需有进编材料(如事业单位录用人员备案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首次聘用情况认定书、专技岗位工资核定表等)
- 累积时间内年税应与社保基数、工资收入流水基本相符一致且合理对应(个税并没有>几倍的说法,只是个税须按照实际收入如实缴纳)
无上海中级职称者途径(7年+2倍社保):
- 居住证时间、社保缴纳时间、个税缴纳时间均满足累计≥84月
- 劳动合同单位、社保缴纳单位、个税缴纳单位三者抬头一致时间段计入84月(若不统一,需原单位提供三统一文件、如派遣等情况说明、资质证明、相关协议等)
- 累积居住证社保7年,后4年累计36个月社保基数>2倍(前三年社保基数允许存在最低基数,后四年必须符合上述要求)
- 累积时间内年税应与社保基数、工资收入流水基本相符一致且合理对应(个税并没有>几倍的说法,只是个税须按照实际收入如实缴纳)
5年+3倍社居转户:
- 居住证时间、社保缴纳时间、个税缴纳时间均满足累积≥60月
- 劳动合同单位、社保缴纳单位、个税缴纳单位三者抬头一致时间段计入84月(若不统一,需原单位提供三统一文件、如派遣等情况说明、资质证明、相关协议等)
- 累积居住证社保5年,后4年累计36个月社保基数>3倍(前三年社保基数允许存在最低基数,后四年必须符合上述要求)
4.累积时间内年税应与社保基数、工资收入流水基本相符一致且合理对应(个税并没有>几倍的说法,只是个税须按照实际收入如实缴纳)
高级职称居转户:
- 取得本市高级职称,
- 对居住证时间年限无要求
- 社保基数建议2倍以上
4.历年劳动合同单位、社保缴纳单位、个税缴纳单位三者抬头一致(若不统一,需原单位提供三统一文件、如派遣等情况说明、资质证明、相关协议等) - 当前工作单位年税应与社保基数、工资收入流水基本相符一致且合理对应(个税并没有>几倍的说法,只是个税须按照实际收入如实缴纳)
二、上海市引进人才落户上海
符合下列任一条件都可以走人才引进通道:
1.博士学历和学位、高级职称或一级技师
2.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奖励
3.国家级项目、计划中担任负责人、或核心人员
4.列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
5.上海重点支持产业和领域中担任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研究生学历学位
6.本市金融、贸易、航运、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等研究中心重点机构从事或担任技术岗、管理岗、核心成员,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7.市重点引进机构、项目担任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技师证)的人才
8.在本市文化艺术、体育、传统医学、农业技术等重点企业,担任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要求本科或以上的学历学位
9.在沪中、大型投资公司中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创业人才
10.其他紧缺急需、确有特殊才能的人才
注意:市政府有关部门会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及时调整人才引进重点支持范围
隐形条件:人才引进的社保缴费基数要高于单位平均水平(一般是建议2倍以上,部分岗位对社保基数要求会低,会根据行业平均水平,申请单位的平均水平进行考量)。
三、应届毕业生落户上海
毕业于上海学校:
1、上海所有高校应届硕士生和应届博士生
2、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应届本科生
3、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上海海洋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体育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上海大学、上海科技大学、海军军医大学。这11所高校本科应届生:限在上海五个新城及南北地区重点转型区用人单位工作。
毕业于非上海学校:
1、清华、北大、复旦、交大、同济、华师大六所大学本科应届毕业生
2、双一流高校(也就是原来的985院校+郑州大学、云南大学、新疆大学)以及上海科技大学、上海纽约大学、中科院在沪研究所的硕士研究生
3、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建设学科硕士研究生
4、所有大学的应届博士
5、上海所有高校应届硕士,不用评分直接落户上海。
6、在沪“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在五大新城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工作的,可以直接落户上海。
72积分打分落户上海
不能直接落户的上海应届生,需要打分落户上海,应届生落户上海条件积分至少需要72分以上。毕业院校,最高学历,学习成绩,外语水平,计算机水平,还有荣誉称号等,都可以成为落户上海的加分项。
符合当年度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即可落户。
四、留学生落户上海
1.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博士学位,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1年;如为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年。
2.在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获得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中央直属及中科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参照“双一流”建设高校执行),并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硕士学位;或在国内非“双一流”建设高校获得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并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学习获得硕士学位;或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
3.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学习获得学士学位。
4.在国内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赴国(境)外高校或科研机构进修、做访问学者等满1年。
5.其他不符合第2、3项条件,但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学士学位或硕士学位。
落户要求:
1.留学人员应在回国后2年内来本市并持续在本市工作,与本市相关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按规定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个人所得税。
2.符合基本条件前4项条件的人员,最近连续6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
还需注意:毕业回国需要2年内到上海工作。高水平大学需要连续半年1倍以上社保,非高水平大学需要最近连续12个月1.5倍以上社保。Top50高校的留学生,取消社保缴费基数和缴费时间要求,全职在上海工作后可直接落户;Top51-100的留学生全职在上海工作并缴纳社保满6个月后可申办落户。
五、投靠类户口迁移落户上海
随调随迁落户
引进人才落户类配偶随调随迁:
根据《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引进人才已婚的,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同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配偶随调随迁,包括:
(1)配偶随调的,提供资料与申请人相同;
(2)配偶随迁的,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及在外地已退休或无业(失业)的相关证明;
(3)配偶暂不调沪的,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提供由引进人才和配偶双方共同签署的书面承诺证明;
(4)配偶已在沪的,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工作关系证明;
留学生落户类配偶随迁:
(1) 根据《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实施细则》,符合落户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其配偶(须回国前结婚,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和16周岁以下或16周岁以上、在普通高中就读的子女属随迁范围。回国后结婚的配偶按照本市投靠类政策办理。
(2)申请人配偶需随迁的,应在申请人提出申请时一并提出;配偶暂未回国的,可在回国后申请补办落户手续。
申请人子女需随迁的,如子女在国内出生,须在父(母)原户籍地办理出生登记后一并提出;申请人在上海落户后再提出补办随迁的,按照本市投靠类政策办理。如子女在国外出生,应在申请人提出申请时一并提出;暂未回国的,可在回国后申请补办。
家属随迁需提交的材料:
(1)《留学回国人员配偶申办上海常住户口申请表》(附一张2寸证件照,子女免表)。
(2)配偶和子女户口簿、身份证、在沪落户地址证明、配偶国内最高学历学位证书(配偶为留学回国人员的,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护照、签证及所有出入境记录)、子女出生证明(子女在国外出生的,提供国外出生证明和具有资质的翻译机构的翻译件、中国护照(或旅行证)及签证、出入境记录);16周岁以上、在普通高中就读的子女需随迁的,提供学籍证明。
(3)配偶在本市有工作单位的,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单位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须加盖单位公章);原来在外省市有工作单位的,提供原单位同意调出或已离职证明。
(4)放弃随迁的,提供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及书面放弃随迁承诺书。
(5)其它必要的证明材料。
居转户类配偶随迁政策
(1)根据《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在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奖励、取得本市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其配偶在本市有稳定工作、缴纳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已办理《上海市居住证》的,可以同时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2)申请上海居转户配偶,按照居转户人员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持证人员的配偶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同时申请办理本市常住户口;不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现有投靠落户政策办理。
注:居转户申请本人须有高级职称或高级技师或省部级奖励,且配偶在本市有稳定工作、缴纳本市城镇社保、有居住证。
投靠落户类:
夫妻投靠:
(1)外省市人员(指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无业人员,下同)与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本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10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10年、年满35周岁,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2)外省市少数民族及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与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本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7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7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3)外省市人员与本市残疾居民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5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子女投靠:
(1)父母一方是上海户口,且落户已有五年。满足落户政策的未成年子女(16周岁以下或者在上海高中就读)可以投靠上海户籍一方的户口所在地。
2、回迁人员的子女在未婚未育、从未就业、实际长期居住上海的情况下,25周岁前可以投靠落户。
3、通过应届生落户的,子女符合上海市计划生育政策且长期在上海居住生活的未成年子女,可以投靠落户。
4、养子女随养父母在户居住超五年且未成年,有依法办理收养登记的可以投靠落户上海。
老人投靠:
指的是父母投靠子女落户上海,但是这种投靠方式只有原本是上海户籍的人,因工作在外地落户的,现在年迈需要回来上海落叶归根的,可以投靠子女或其他亲属落户。而作为新一代落户上海人,外地户籍父母是无法投靠的哦。
2024年落户上海的方式就总结到这里,你是否找到最适合你的方式呢?如果你对落户上海还有其他的问题,欢迎关注公众号:“吴清在上海”。为你解答落户上海、居住证积分、职称、教育升学等方面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