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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提示」顾客要求只退货不退款,为何也遭拒?

居转户
  • 2024-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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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张大爷患有糖尿病、高血压,经常在附近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次性开一个月的降压、降血糖药品。最近天气冷了,感到血压、血糖都难以控制,就由女儿陪着去某大医院看了心内科、内分泌科专家门诊,专家表示张大爷的动脉...

张大爷患有糖尿病、高血压,经常在附近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次性开一个月的降压、降血糖药品。最近天气冷了,感到血压、血糖都难以控制,就由女儿陪着去某大医院看了心内科、内分泌科专家门诊,专家表示张大爷的动脉粥样硬化程度加重,原有的治疗方案不行了,需要联合用药,药品也变了。

看着家里那么多剩下的还在有效期内的药品,张大爷觉着浪费,就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发药窗口,出示发票,要求退货,可是药师却表示不能退药。张大爷急了,说:“我不要求退钱,觉着扔了浪费,免费送给你们,行不?”药师还是不收。

药品不退换,有规可循

患者从医院药房及社会药店购买药品后,一旦离开发药窗口或柜台,再想退药就不可能了。这不是相关单位不负责任,也不是刁难患者或顾客,而是有现行法规需要遵循的。

2011年3月1日施行的《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第28条规定,“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除药品质量原因外,药品一经发出,不得退换”。2013年6月1日起施行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177条规定,“除药品质量原因外,药品一经售出,不得退换”。

因此,所有的医院药房发药窗口、实体药店柜台和网上药居住证满7年转上海户口,undefined店统一明确执行此项规定。

药品质量,事关安全

药品是特殊商品,事关用药者的生命安全。药品的质量不仅关乎生产、包装、运输,储藏环节中温度、湿度、光照、氧气也会影响到药品品质。

因此,药品一旦售出,客观上无法保证其“原封不动”的安全状态,特别是保管环境发生变化,尤其是需冷藏、避光保存的药品及一些生物制剂更易受到影响,不能保证质量。无疑,随意退换会造成难以预料的安全隐患。

不退药的这些规定其实是对药品销售终端单位与顾客的共同约束,其目的是最大限度地防范药品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既可杜绝零售企业对售出后退回且难以保证质量安全的药品进行再销售,也是为了避免可能对患者和社会造成的潜在危害。

嘉妹

是啊。如果我去买药,药undefined师告诉我这是别人退回来的,我心里肯定会有想法的。

如果在医院药房发药窗口药店柜台,发现处方所对应的药品不是自己希望的,或数量太多,可直接向发药药师提出退货或减量,此时退药、退款均可进行。药品一旦被售出,就不得退换了。

嘉哥

嘉妹

既然药品不能退,那家里的废药该怎么处理呢?

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上海市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标准》第十三条规定:“(药品零售企业)营业场所应设置不合格药品回收箱,供回收社区居民过期、变质药品”。

因此,老百姓只要将自己的废弃药品交到附近的药店(不是医院的药房)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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