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居住证将自动签注 满足条件居住证自动延长一年上海居住证将自动签注,满足条件居住证自动延长一年。上海居住证最新消息,从8月17日起只要符合两大条件,上海居住证将自动签注,居住证有效期限会自动延长一年,相关部门还会将是否需要签注的信息通过短信形式提醒持证人。
在此之前,上海居住证是一年一签,在上海居住的人员每年都需要前往现居住地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签注更新手续,不过,从8月17日起,有关部门将通过信息系统自动比对,只要持证人的实际居住地与已登记居住地址一致,且在沪合法就业,符合签注条件的,就可以实行系统后台自动签注,其居住证的有效期限将会自动延长一年。据悉,这一自动签注模式将可反复延续。
此外,相关部门还开通了手机短信提醒服务。届时,对经信息系统比对通过自动签注的,将会以手机短信提醒的方式告知持证人已完成签注。而对于经信息系统比对,不符合自动签注条件的,也将以手机短信提醒的方式告知持证人到居住地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咨询办理。
在居住证办理过程中的信息查询,如受理时间、签发时间、有效期限、受理状态、审核状态、审核未通过原因、制证状态、领证状态等,申请者均可通过& 上海市民信息服务网&中的& 居住证件查询&模块查询。以上信息也可拨打962222服务热线电话查询。
不过,持有居住证者也需要对以下几方面多加注意。若持证人在居住地住址等信息发生变化的,需在发生变化的30日内到现居住地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信息变更手续,以避免系统无法自动签注。
《上海市居住证申办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
(一)申请办理《居住证》的来沪人员,应当提供以下基本材料:
1.《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
3.拟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证明。
(1)居住在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
(2)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由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3)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4)居住在亲戚朋友家的,提供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
(二)除上述规定的基本材料外,申请人还应当根据自身情况和需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来沪就业的,提供期限为6个月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
2.来沪投资开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提供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
3.来沪投靠本市户籍亲属的配偶、子女或父母的,分别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公安部门认定的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明;
4.来沪就读、进修的,分别提供本市大、中专院校发出的& 录取通知书&复印件(验原件)、本市非学历教育机构出具的书面证明复印件(验原件)。有上海户口可享受正规的医疗保险、可享受上海市养老保险、可享受上海市住房公积金、可提高就职机率,上海的外企/大公司招聘的高级人才或高薪岗位,都要求必需有上海户
更为重要的是子女入托和就学无须另付赞助费,小孩能进入更好的大学(同一个学校上海考生比外地考生要低60-80分)。基于以上优势,越来越多的人想拥有上海户口。接下来我们来看一下在法国取得本科学历的钟先生(天津人)是怎样取得的上海户口,钟先生自毕业后便在法国结婚生子,其太太与孩子现也都是法国籍,现因工作需要,便到上海开了一家it公司,为了能够方便办理一些手续,经商量后决定落户上海,办理上海户口,因上海法国两边飞,落户事宜都安排他的秘书跟我们沟通,材料也主动提供给我们,经过多方配合,在材料交上去三个月左右便顺利的取得落户批复,
附:留学生落户上海户口最新条件(一)来沪工作的留学回国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境)外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2.在国内& 211&高校(见附件1)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中央直属及中科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硕士毕业生参照& 211&高校毕业生执行),并在国(境)外高校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在国内非& 211&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并在国(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在国(境)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和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留学生(海归)落户上海户口最新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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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国(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累计在国(境)外学习时间须满1年以上;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应同时获得国内和国(境)外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
4.在国内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赴国(境)外进修、做访问学者满1年以上。
同时,符合上述四项条件的人员最近连续6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应低于上一年度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个税缴纳情况应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
5.其他不符合第2、3项条件,在国(境)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人员累计在国(境)外学习时间须满1年以上;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应同时获得国内和国(境)外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同时最近连续12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达到上一年度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1.5倍,个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