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人才生活福利将再次升级!符合条件的本科生购房7折,租房3折!在今天举行的《温州市人才住房租售同步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新闻发布会上,一系列创新举措引起各大主流媒体的关注。
据悉,《实施办法》是我省首部人才住房租售专项政策,将于明年元旦实施。这也是目前我市范围最广的人才安居政策,弥补了原有人才安居政策的优势和效益不足,进一步优化了我市人才生态环境,减轻了民营企业的“人才使用负担”,解决人才留“房”的最大痛点,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参与新时期“两区”建设,扎根温州,生活在温州。
实施措施有哪些特点?哪些人才符合配租条件?分别有多少折扣?
实施措施的三个特点是:
更多的报道。从最初的高层次人才保障到优秀的全日制本科生,同时到科研一线,再到企业,这一政策有利于民营企业、教师、医生这三类人才的培养,并制定出符合实际需要的贡献点制度。
更多折扣。配给人才房售价下调5-7%,配给人才房租金下调3%。
房屋征收更加灵活。房屋主要由市场准备。在全市各地工作、生活的人才,可就近享受人才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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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才符合配租条件?
人才住房配给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全日制工作合同,以用人单位名义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或个人所得税)36个月以上,本人及配偶均未在温州拥有住房,或累计住房面积不足60平方米,未享受温州市政府购房优惠政策。
在温州用人单位专职工作,被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为《温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ABCDE人才;
在温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医疗卫生机构专职工作,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贡献度100分以上。
在《温州市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目录》范围内的温州市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中介机构全职工作,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技师以上专业资格,近两年工资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以单位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金额为准)。
人才安置对象
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并在温州市专职用人单位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了3年以上的全日制工作合同。以用人单位名义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或个人所得税)1个月以上。我和配偶都没有在温州的房子,也没有享受过温州市政府的住房优惠政策。
被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为温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
本科以上学历;
在《温州市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目录》范围内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专业资格。
有哪些可用的住房面积和福利?
D、E类人才分布面积为120平方米,购房价格为备案价(核价)的60%,分布面积约为90平方米,租金为同区域房屋租金评估价的30%。
全日制在温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贡献度100分以上,或在温州市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中介机构全日制工作,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或在温州市专业人才需求、技术人员及以上短名单范围内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近两年年薪收入10万元及以上(以单位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申报金额为准),人才配置面积90平方米,收购价为备案价(定价)的70%。
在《温州市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目录》范围内,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专业资格的,租金约40平方米,租金为同区域房屋租金评估价的30%。
已婚人才可以根据家庭人口出租相对较大的房子。
对享受分配和租金的人才有什么限制?
自签订销售合同之日起10年内,配售的人才住房具有共有产权,不得上市流通和周转,不得抵押(用于购买该套住房的公积金和商业抵押贷款除外),有权在购房人因房地产等原因离开温度、离职、超过6个月未开业、违反合同等情况下,回购住建部门指定的国有经营单位,回购价格为原收购价格加利息(以原收购价格为基础,按中国银行贷款市场利率计算,自支付之日起至回购之日止)。自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10年后,买受人可以向房地产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完整的产权登记。
人才和配租型人才住房的用人单位应当自觉履行合同约定的事项。逾期不退休或者拒不退休的,按照同期同地区同类型市场商品住房租金的两倍计算收取逾期退休期间的租金。
如何保障人才住房供应?
人才住房建设模式主要包括商品住房项目建设和存量房源激活,政府投资建设和企业筹建为辅。
其中,商品房项目配建的人才住房以销售为主,土地以出让方式供应,可先租后售,在房源集中的地方销售。每年,本市分配的政策性住房不低于本市新出让土地上用于开发建设商品房的建设项目总数的10%,并优先安排人才住房建设。当竞买人报价的价格溢价率达到出让起始价的一定比例时,可将该商业用地转为配建人才的住房面积。在商品房开发建设用地出让的建设项目中,明确保障性住房或政策性住房可以直接作为人才住房使用。人力资源厅、住建厅根据每年的人才数量制定年度建设分配计划。明确并量化配套工程的位置、数量和施工配置计划,保证相对集中,便于管理和质量保证。各县(市、区)要从当年的商品房项目中选择。具体施工分配办法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