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集聚海内外优秀人才,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活力,为上海高水平人才高地和长宁“四力四城”建设提供源源不断的智力支撑,现开展长宁区第六届领军人才、第十一轮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
一、选拔原则
(一)聚焦重点,服务发展。聚焦长宁重点产业和领域,集中选拔一批航空服务、智能网联、时尚创意、科技创新、金融服务、生命健康等产业人才,兼顾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社会治理等领域及创业技能等优秀人才。吸纳一定比例的外籍人才。
(二)广泛参与,分类评价。采取个人自荐、单位推荐、专家和社会团体举荐等多种渠道,鼓励全区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广泛参与。全区设立11个推荐平台,各平台根据不同行业领域科学制定人才分类评价标准,引入专家评审和市场评价方式。
二、申报类别
本次选拔共设“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和“专业技术拔尖人才”三个类别,申报人只能选择一个类别申报。其中,“杰出人才”不单独申报,从“领军人才”“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申报对象中择优产生。
三、申报对象和范围
凡注册在本区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和经济社会组织中的人员,不限户籍、国籍均可申报。【已入选区十大领军人才、区杰出人才或入选市级及以上人才计划的,不在申报范围内。往届的区领军人才可纳入本届区杰出人才的申报评选,往届的区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可纳入本届区领军人才的申报评选。】
申报人应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自觉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具有爱国奉献精神;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其中:
1.申报领军人才的,需具有较强的战略眼光和团队管理能力,所带领的团队有较强的核心竞争力,近年来取得的业绩、成果较为显著,在全区同行业中处于领先位置,在全市具有较高知名度和代表性,对长宁经济社会发展贡献较大。年龄一般不超过58周岁。
2.申报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需在专业技术领域有较深的造诣,创新能力较强,近年来取得的工作实绩较为突出,在全区同行业中具有明显优势,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和潜力。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以上年龄的计算均截止到2023年7月31日。
四、推荐平台
设立航空服务、智能网联、时尚创意、金融服务、生命健康、科技创新、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社会治理、创业技能共11个推荐平台,具体安排如下:
1.航空服务业人才推荐平台。由区商务委牵头,区投促办、东虹办配合,承担从事航空服务业及相关领域领军、拔尖人才的选拔推荐工作。
2.智能网联人才推荐平台。由区商务委牵头,区科委、区投促办配合,承担从事互联网+生活性服务产业及相关领域领军、拔尖人才的选拔推荐工作。
3.时尚创意产业人才推荐平台。由区商务委牵头,区文旅局、区投促办配合,承担从事时尚创意产业及相关领域领军、拔尖人才的选拔推荐工作。
4.金融服务业人才推荐平台。由区投促办牵头,承担从事金融产业、金融服务、投融资等相关工作领军、拔尖人才的选拔推荐工作。
5.生命健康产业人才推荐平台。由区商务委牵头,区生态环境局、区卫健委、区市场监管局配合,承担从事生命健康等相关工作领军、拔尖人才的选拔推荐工作。
6.科技创新人才推荐平台。由区科委牵头,区商务委、区人社局配合,承担从事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等科学技术研究及相关领域领军、拔尖人才选拔推荐工作。
7.教育人才推荐平台。由区教育局牵头,承担从事各类教育和高端人才培训等领域领军、拔尖人才的选拔推荐工作。
8.卫生人才推荐平台。由区卫健委牵头,承担从事公共卫生、临床医学和临床研究等相关领域领军、拔尖人才的选拔推荐工作。
9.文化体育人才推荐平台。由区文旅局牵头,区委宣传部、区体育局配合,承担从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新闻出版、文化艺术、体育健身等工作领军、拔尖人才的选拔推荐工作。
10.社会治理人才推荐平台。由区委党建办牵头,区司法局、区建管委等配合,承担从事社会治理、法治建设、城市更新等领域领军、拔尖人才的选拔推荐工作。
11.创业技能人才推荐平台。由区人社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承担初创型具有较好发展前景的企业创业领军、拔尖人才和各行业领域高技能领军、拔尖人才的选拔推荐工作。
五、选拔流程及时间安排
1.申报受理(2023年7月)
符合条件的人才可通过单位推荐、专家或社会团体举荐、个人自荐三种方式进行推荐。申报人需递交《长宁区领军人才、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申报表》及相关附件。如专家或社会团体举荐的人选,还需递交《专家推荐表》或《社会团体推荐表》。申报人可预选一个推荐平台。
推荐、举荐方和申报人务必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推荐单位对人选的介绍和评价应依据充分、客观公正。对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并纳入诚信记录,5年内不再接受该单位或个人的申报。
7月31日前,申报人需将申报表及附件(WORD版及有单位盖章和本人签名的PDF版)发送至yanghongwei@shcn.gov.cn,不接受快递提交或当面提交。
2.形式审查(2023年8月)
区人才办对申报材料开展形式审查,将符合形式要件的申报材料统筹分配到相应的推荐平台。
3.评审会审(2023年8月-9月)
各推荐平台联系申报人并开展初评。突出对人才的品德评价,坚持凭能力、实绩、贡献评价人才,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的倾向,引入社会评价和市场评价机制,制定分类评价标准并组织评审小组开展评审,提出推荐人选。区人才办汇总各推荐平台的推荐人选,组织专家评审组进行会审提出建议人选。
4.联审公示(2023年9月-10月)
区人才办联合相关部门,对建议人选的思想品德、诚信记录、守法依规等情况开展联审联查,形成预选名单,向社会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5.命名表彰(2023年11月)
预选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经相关程序,由长宁区委、区政府命名表彰入选人才,并纳入区高层次人才管理服务范围。
联系人:区人才办 杨老师
电话:22051003
点击链接获得附件:长宁 | 关于开展长宁区第六届领军人才、 第十一轮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的通知_上海国际人才网
文章资料:凝聚长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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