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令下仍有培训机构售卖超额课时包 专家呼吁
禁令下仍有培训机构售卖超额课时包
专家:培训机构预收费应全额纳入监管范围
□ 本报记者 陈磊
教育部等部门2022年底发布的《关于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不得超过5000元。
《意见》实施至今已近9个月,但《法治日报》记者采访发现,多家非学科类校外培训仍在售卖一次性收费超过5000元的课程。
受访专家认为,这种现象说明,“双减”政策在具体领域执行时仍然面临一些执行层面的问题,执行难度和面临的阻力较大,由此导致培训领域存在一定的资金风险并可能成为社会不稳定的因素,亟须得到有关监管部门的重视。
专家呼吁,在“双减”的各项政策文件中,培训费用的监管始终是重点内容,以防止发生过高的资金风险以及衍生的金融风险。破解之道在于,各地应强化预收费监管,确保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培训收费实行指定银行、专用账户、专款管理,保护群众合法权益。
为了利益逃避监管
超政策规定卖课时
近段时间,北京市民孙晓阳(化名)遇上一件糟心事:眼见着给女儿购买少儿芭蕾舞课程的1万多元就要“打水漂”了。
几个月前,孙晓阳决定给女儿报芭蕾舞课,经过对比,她选择了一家规模比较大的少儿芭蕾培训机构,这家机构在全国几十个城市都有门店,有的是直营店,有的是加盟店。随后,在这家机构北京某门店工作人员的推销下,孙晓阳花1万多元购买了芭蕾舞大额课程包。
记者在门店家长群看到,像孙晓阳这样购买芭蕾舞大额课程包的家长不在少数。上海一位家长林女士在当地一家门店甚至一次性购买了3万多元的芭蕾舞课。
这种售课方式并不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教育部等部门去年底发布的《意见》要求,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不得超过5000元。
但记者在北京走访发现,超政策规定售卖课时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并不少:在北京市朝阳区一家乐高培训机构,学员一次性购买40课时的费用是7600元,一次性购买200课时的费用则在24600元。北京市丰台区一家网球培训机构,学员一次性购买40课时,费用在1.2万多元。而一家在北京多个区域都有门店的篮球培训机构,最低的课时包也在50多节课9000多元……
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副教授周详认为,此类现象说明“双减”政策仍然面临一些执行层面的问题,培训领域仍然存在一定的资金风险,可能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
“如何进一步优化监管制度体系以提升监管的实效性,创造一个有利于培训机构健康发展的法治环境,是一个需要深入思考的问题。”首都师范大学教育政策与法律研究院副院长蔡海龙说。
蔡海龙分析称,从消费者的角度来说,为了保障孩子能够获得稳定的培训服务,一些家长仍有一次性购买大额课程包的意愿。从培训机构的角度来说,违规收费的行为主要出于利益驱动,因为采取一次性收费的方式,可使培训机构得以维持更大规模的现金流。在利益驱动下,一些培训机构往往采取推出个性化服务、套餐式课程包及其他营销方式来规避监管要求。
建立风险预警制度
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逃避监管容易发生资金风险,这种风险被孙晓阳赶上了。
今年8月1日,她女儿所在芭蕾舞机构门店工作人员在家长社交群发信息称,由于公司拖欠老师及员工工资,校区无法运转,将闭店关门。
此时,孙晓阳的女儿刚上了10节芭蕾舞课程。
随后,家长们在社交群内统计相关情况,仅一个门店就涉及家长300多人,涉及培训费用总计几百万元。还有家长发现,这家机构有多家门店关闭。
事件发生后,家长们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问题,相关主管部门有关工作人员向家长回复称,机构没钱继续运营,也没钱退还给家长。
8月3日,这家机构在公众号发布声明承认,近期有部分门店闭店。关于闭店原因,声明中提到,即受疫情影响,运营成本及管理成本相对高筑,引发现金流持续亏损,“运营异常艰难”。
记者在家长社交群里看到,直至此时,部分家长才知晓国家对培训机构有预收费限制政策。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在此之前,已经有多位家长遇到类似情况:培训机构收了课时费后门店关闭,家长申请退费时得知机构已经没有能力退费。
根据《意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培训收费实行指定银行、专用账户、专款管理。培训机构收费应全部进入本机构收费专用账户,不得使用本机构其他账户或非本机构账户收取培训费用,收费账户应向社会公开。
在蔡海龙看来,当培训机构的培训收费脱离预收费监管制度之时,有关主管部门难以对培训机构的预收费资金与其自有资金分账管理进行监管,也就难以对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进行风险管控,“退费难”等问题的发生也就在所难免。
蔡海龙呼吁,针对培训机构可能存在的风险,应当建立具有刚性约束的风险预警制度。具体来说,可根据培训服务本身的特点适当借鉴对金融服务的监管要求,设定培训机构履行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的法定义务,以保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于违反上述义务的机构,应依法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及时向社会发布风险预警信息。
强化监管畅通举报
加大宣传防范风险
受访专家认为,破解之道在于加强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采取预收费方式的,培训机构预收费应全额纳入监管范围。
在这方面,各地已有探索实践。
在浙江,经浙江省内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校外培训机构,可自主选择银行开立用于收取学员培训费的监管账户,并自主决定是否与开户银行签订培训资金监管协议。校外培训机构在开立培训资金监管账户后5个工作日内,需登录全省校外培训机构信息管理系统注明账户信息。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实行风险分级预警,按照风险严重程度分为黄色和红色风险预警。培训资金监管账户余额低于预设值或异动金额高于预设值时,触发预警。
在山东,校外培训机构应在驻地县(市、区)自主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开设唯一预收费资金托管专用账户(以下简称专用账户),并自专用账户开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校外培训机构应将预收费资金与其自有资金分账管理。校外培训预收费须全部进入专用账户,以现金等形式收取的应于当日至次日全部归集至专用账户,做到全部预收费“应托管、尽托管”。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今年7月下旬,由教育部主办的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正式上线,其整合了各省管理线上培训机构的旧平台和各区县管理线下培训机构的旧平台,而新建设的监管与服务平台。
据介绍,所有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线上、线下的学科类和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均应纳入平台监管。从培训机构申请设立开始,平台既能为家长提供选课、购课、消课、退费、评价、投诉“一站式”服务,又能支持培训机构开设店铺、售卖课程、发布信息、开展咨询服务、回应投诉,还能为教育、科技、文旅、体育等主管部门提供全方位全流程穿透式监管与协同办公服务。
蔡海龙认为,在落实国家政策的过程中,应当重点强化对培训机构收费行为本身的监管,可以通过改进监管方式手段、增加监管的频次密度,实行教育督导与行政执法相协同等方式,建立健全对培训机构的常态化、过程性监管体系。
“应当明确相关主体的监管责任,建立以教育部门为主导的多部门联动协同执法的体制机制,特别注意发挥市场监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的作用。”蔡海龙建议,积极推动相关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修订,为相关主管部门开展依法监管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
蔡海龙还呼吁,随着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的上线,应尽快将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强制纳入平台监管,保障家长资金安全。
政策的生命力在于落实。周详建议,有关主管部门加强主动执法的力度,畅通违法举报的途径,对存在违法事实的培训机构及时进行处理,将高风险领域和机构纳入日常监管的范围,增加监管的频次,确保政策落地生根。此外,还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让广大家长知晓培训收费的基本方式,认识到可能存在的风险,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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