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一些年轻人成为电诈犯罪帮凶
警惕一些年轻人成为电,发现自己在某“证券软件”账户内的20多万元无法提现,他怀疑遇上了电,。该罪名又称“帮信罪”,是指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还为其犯罪提供服务器托管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犯罪行为。
调研报告指出,帮信罪案件数量已跃居各类刑事案件第三位;案件类型以“两卡”(手机卡、银行卡)案件为主,占帮信罪案件总数近八成;低龄化、低学历、低收入特征明显。
此外,帮信罪犯罪手段、方式在不断智能化,已从出租、出售、非法提供“两卡”,发展到提供非银行支付账户、互联网用户账户、批量注册软件、多卡宝等技术设备,以及利用非法通信软件、虚拟币等方式。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调查发现,在一些网络社区,很容易就能找到所谓“在家就能做”的“兼职”,但或许不小心就会落入“帮信”的陷阱。
8月28日,一个自称掌握“网赚”项目的网友发帖称,大家“租用不需要的QQ小号”,能获得一天150元的报酬。有网友表示,租给这位网友“小号”非但没有获得报酬,自己的账号反而因“涉诈”被永久封禁。尚不知他们的行为已涉嫌帮助信息网络诈骗犯罪。
调研报告建议,依法从严惩处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立足新型信息网络犯罪案件数量猛增、黑灰产业蔓延的态势,坚持全链条、全方位打击,坚持依法严惩。准确把握帮信罪和信息网络犯罪的关系,通过治理帮信罪助力打击犯罪产业链,更加有力、有效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上游犯罪。
调研报告提出建议,对再犯、组织犯、职业犯等依法从严,对于多次、向多人或者跨境提供帮助的,“卡头”“卡商”等职业犯,犯罪集团、团伙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分子等,或者利用未成年人、在校学生等群体实施犯罪的,依法从严惩处。
“对未成年人、在校学生依法从宽,综合其在共同犯罪中地位作用、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认罪悔罪表现等情节,可依法从轻、减轻处罚、不起诉、免予刑事处罚或者不作为犯罪处理。”调研报告称,切实做好反向行刑衔接,对于情节较轻的涉“两卡”行为人,自愿认罪认罚,出售、出租本人银行账户、支付账户数量较少且违法所得数额较少,或积极配合追查上游犯罪,或配合追赃挽损所起作用较大的,可依照行政法律处罚。
中青报·中青网见习记者 刘胤衡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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