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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解之谜他到底被偷了多少钱,5年前偷了价值1万的东西

作者:eric 时间:2023-09-11
导读:案情谎报?拘留所报到!“110”本是群众寻求救助的热线是沟通警民关系的桥梁是危急时刻的生命线是极为宝贵的公共安全资源但是有人为了个人私利等原因恶意谎报警情、案

案情谎报?

拘留所报到!

“110”

本是群众寻求救助的热线

是沟通警民关系的桥梁

是危急时刻的生命线

是极为宝贵的公共安全资源

但是

有人为了个人私利等原因

恶意谎报警情、案情

并成功将自己和“嫌疑人”一起

送进了拘留所

2023年8月13日,西昌市公安局长安派出所接到包某某电话报警求助,称其在车内的10000元现金被盗。接到报案后,办案民警经过初查,将该案立为刑事案件侦查。

(“犯罪嫌疑人”)

可是,经办案民警摸排调查,于2023年8月15日将该盗窃案的“犯罪嫌疑人”曲比某某、鄢某某、阿入某某抓获时,三人却交代,只盗窃了受害人包某某车内的500元现金。

了解到该情况后,长安派出所民警立即通知包某某到所进行核实,此时包某某才承认被盗现金只有500元,当时之所以报警称被盗10000元现金,是为了引起公安机关重视,希望能尽快找回被盗现金早日破案而谎报案情。

(包某某询问笔录)

警方提示

包某某的行为直接影响了公安机关依法办案,构成谎报案情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积分落户 undefined、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罚款;第六十条第二项规定: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长安派出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包某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200元的治安处罚。

向公安机关虚报警情或案情,不仅严重扰乱公安机关的正常工作,还浪费公安机关的时间和警力资源,也可能使真正需要帮助的人得不到及时的救援。广大群众不要以任何理由谎报警情或案情。谎报警情、骚扰110都是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处理。

转载自西昌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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