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奇闻异案小说,古人乌托邦式的奇绝神话——魏晋南北朝志怪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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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古代奇闻异案小说
古代奇闻异案小说
我国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一大文学奇观就是志怪小说的兴起。鲁迅《中国小说史略》中论到这一时期的志怪小说时说:“中国本信巫,秦汉以来,神仙之说盛行,汉末又大畅巫风,而鬼道愈炽;会小乘佛教亦入中土,渐见流传。凡此皆张皇鬼神,称道灵异,故自晋讫隋,特多鬼神志怪之书。”
这一时期的志怪小说内容多写异人神仙、妖怪鬼魅及方士信徒构撰的殊域异灵、因果报应之类,呈现出特有的空幻、神秘的特征。
当后人面对它而心醉神迷时,仿佛感受到当时作者心灵的高飞远举。他们超越现实的束缚而遨游在自由的广阔之域时,将横亘在人们生与死之间的帷幕拉开,呈现出一种扑朔迷离的另类生活,以致于让我们不禁要问:志怪小说这令人心神震撼的文本样式,是怎样产生,又有何艺术魅力呢?
一、志怪小说的渊源志怪小说的形成有一个漫长的过程。其名的由来始见于《庄子·逍遥游》:“齐谐者,志怪者也。”魏晋南北朝多有以“志怪”为书名者,究其源头可追溯到远古的神话和传说。 鲁迅先生在《中国小说史略》指出:“探其本根,则亦犹他民族然,在于神话传说。”作为散文叙事的一种形式,神话无疑与志怪小说有着天然的联系。它的叙事性和想象性,尤其是对神的形象刻画和故事的幻想创造,孕育了中国古代小说幻想艺术的胚芽。
所以明代胡应麟分小说为六类,志怪居其首,并在《少室山房笔丛·四部正讹》中称《山海经》为“古今语怪之祖。”胡氏第一次将《山海经》列入志怪小说的范畴,从而一改《汉书·艺文志》置其于“形法类”,《隋书·经籍志》归之于“地理书”类的传统做法。这表明他已意识到《山海经》涵盖了志怪的成分,是很有见地的。
不过,神话作为先民的一种集体无自觉意识状态下的创作,显然与今天我们所说的小说在个体自觉审美意识下的创作是不同的。不过它却孕育了后世志怪小说的艺术基因。上古神话虽然没有使志怪小说获得独立的品格,却对其兴起于魏晋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况且,神话故事以神为中心,由于“神话”在一定程度上与“史”的叙事传统相衔接。所以,鲁迅先生说:“从神话演进,故事渐近于人性,出现的大抵是‘半神’……这些口传今人谓之 ‘传说’。由此再演进,则正事归为史,逸史即为小说了。”
先秦两汉典籍中记载神话传说较多的,如《山海经》、《穆天子传》、《神异传》、《汉武故事》等志怪小说,有着明显的承传关系。可见,魏晋志怪与先秦神话传说故事是一脉相承的。 也就是说,神话传说是志怪小说的最初源头之一。
除神话传说之外,考察魏晋南北朝志怪小说的生成,自然也不能忽视先秦诸子散文与历史散文。
小说,作为一种叙事性文本,它早期的状态是与子、史共存的。比如《庄子》一书,文辞跌宕,变化莫测,在先秦诸子散文中独树一帜。司马迁就曾说过:“其著述十余万言,大抵率寓言也。”即以虚构的故事说理,这是庄子散文的突出特征。《庄子》往往通过虚构、夸张和奇妙的想象,构造一种极为深邃、玄妙的故事,其“小说”的成分是十分鲜明的。这种寓真于诞,磅礴恣肆的浪漫笔法,对志怪小说的发展,其影响是显而易见的。
另外,《韩非子》、《列子》等诸子作品中的寓言故事亦为小说之滥觞。《韩非子》首创短篇故事集,《说林》由独立成篇的六十多则寓言故事组成。可以说《韩非子》对寓言故事的创作已进入了自如的境地。 而《列子》中则更多的记录了民间故事、寓言和神话传说。 如愚公移山、歧路亡羊、杞人忧天等。有些故事虽取材于其他著作,但经过改写润色,形象更鲜明,寓义更深刻。如“狙公赋茅”,在《庄子·齐物论》中只有寥寥几句,而《列子·黄帝》篇则将其扩充为一篇结构完整的寓言故事。又如《汤问》记叙扁鹊为鲁公扈、赵齐婴二人换心的传说,写得有声有色,不但故事情节相当完整,而且离奇曲折,已表现出从寓言演变为小说的迹象。因此,冯梦龙在 《古今小说序》中将《韩非子》、《列子》视为小说之源:“史统散而小说兴,始乎周季,盛于唐,而浸淫于宋,韩非、列御寇者,小说之祖也。”
同时,先秦文学中的史传,不但数量多,而且包罗极为丰富。《左传》、《国语》、《战国策》等,记载了大量的神话传说、灵怪异事,对魏晋小说的影响也是不可忽视的。这些文学作品叙事生动形象,有不少完整而富于戏剧性的故事,刻画人物栩栩如生,有鲜明的个性。到司马迁的 《史记》,开创“以人系事”的纪传体,更是运用多种艺术手段,通过复杂的事件来表现人物性格,显示出鲜明而又生动的叙事性。《史记》之后,随着纪传体成为我国正史的主要体例,一大批杂史杂传也逐渐兴起。如陆贾的《楚汉春秋》、刘向的《说苑》、《列女传》、赵晔的《吴越春秋》、袁康的《越绝书》等等。这些属于野史的杂传,采录了大量的奇闻轶事,并杂以荒诞怪异之说,故事情节曲折离奇,也为后世志怪小说的兴起铺设了道路。
总之,先秦“子"、“史”,以及汉代野史杂传所包罗的神话、寓言、民间流传的故事等,通俗浅显、诙谐有趣,又往往采用“皆空语无事实”的虚构手法,启发了小说的产生,而其中的志怪故事,又实为魏晋南北朝志怪小说的鼻祖。
二、志怪小说兴盛的背景魏晋南北朝志怪小说是在前代深厚的文学传统基础上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同时又有深刻的社会文化背景。简短来说,大致有如下几个方面:
一、巫风方术的兴盛和传播。也就是说,是由当时的社会基础及社会思潮决定的。鬼神迷信,神仙方术,由于秦汉以来统治阶级的提倡和宣传,在不同的社会阶层中有广泛的群众基础,从而成为志怪小说的主要题材。就这些思想的本身价值来说,不属于进步性的精华,而是封建性的糟粕。
但就创作的作品来说,人民群众一方面把神仙和志怪当作超脱黑暗现实的“灵虚幻境”,一种虚妄的精神寄托;同时也把神仙和鬼怪故事当作表达进步思想的工具,通过志怪的形式及浪漫的手法,表现了对乱世的反抗。对贪官的抨击、爱情的追求、幸福的向往等,又表现出一定的积极意义。
二、佛教的传播和佛经的翻译,也为志怪小说带来新的内容和影响。东汉明帝时传入中国的小乘佛教,强调因果报应、轮回转世。主张人人布施,广积功德,重在自我解脱。在魏晋小说中,已出现宣扬佛教的内容,如描写阴司地狱的存在、轮回报应的感应等,题魏文帝曹丕撰的《列异传·蒋济亡儿》就属此类,但当时尚不占主导地位,数量也较少。
然而随着佛教的昌盛,到南北朝时,对志怪小说已有了很大影响,甚至出现了佛教出于自神其教目的的《冥祥记》等专门宣扬佛法的小说。
三、道教思想的兴盛,神仙之学的流布也为志怪小说的流行带来了契机。流行于魏晋时期的小乘佛教是以出世、解脱的办法来解决人生的困惑,而道教信仰的核心则是对生命的肯定和对永恒的追求,解决人生困惑的思路显然要积极得多。加之当时的文人又大都相信神仙是真实存在的,在关注“形而上”的问题时,更强调对于不死的探究,来解决对于生与死的困惑和苦恼。于是,在隐逸精神的驱动下,拾起遥远而古老的神话故事,在当时文化的特定语境下,创造出一部部具有共同母题、共同价值判断、共同审美风格的作品——志怪小说。因此,志怪小说在魏晋的兴起,不仅标志着中国小说观念的觉醒和小说创作的自觉。同时,也打上了玄学人生观的深深印记与道教神仙思想的鲜明色彩。
四、汉末以来动荡不宁、生民多艰的悲惨现实是志怪小说创作的主要社会背景。魏晋南北朝是中国历史上少有的乱世,阶级矛盾以及统治阶级内部矛盾都异常尖锐。
在这差不多四百年的分裂、战乱、灾祸横生的黑暗年代里,人的生命安危没有保障。魏晋文人大都虽有心报国而又无力回天,思想苦闷,不满现实,故而多借助清淡、闲谈、戏谑之风,寄情怪诞,侈谈鬼怪以求心理平衡。如王季思先生说:“那时记怪异的笔记特多,是因当时清淡之风特盛,为避免暴君君相的妒忌,对当时社会既不敢谈,而清言名理,又经不起长谈,便只有以说怪谈鬼消磨长日,寄托闲情。恰好这些故事又跟着佛经传遍社会各阶层。”
他们编造一些惩恶扬善的故事,来实现好人上天堂、坏人下地狱的愿望,以此发泄对统治阶级的怨恨和对和平安宁生活的向往。同时把自己的反抗呼声和追求理想的强烈愿望,通过美丽的幻想,在一些怪异的故事里曲折地反映出来。《搜神记》里“干将莫邪”的故事,就是深刻地揭露了帝王的残暴,生动地表现了人民坚决复仇的强烈意志和奋起反抗的斗争精神。
《丁姑祠》则是劳动妇女根据自己的痛苦生活遭遇和利益要求,创造了丁姑这样一个保护神。她爱憎分明,惩恶奖善,反映的也是老百姓的道德观念。魏晋志怪中的许多故事即是这一时期的人们对现实不满的一种曲折反映。
三、志怪小说的审美特征在千姿百态的中古文学中,志怪小说的脱颖而出,既有赖于前代文学的深厚积淀,也取决于魏晋士人在玄学清谈习尚的刺激和培养下所形成的自觉的审美意识,尤其是崇尚奇异的创作心态。
从心理学的角度而言,崇尚奇异实际上也是一种很具审美意味的心理。因此,在魏晋士人创作志怪小说时,不仅受宗教意识的影响,更重要的是在玄学启迪下,崇尚奇异的心理中所渗透的智慧因素。即在有意识的创作中,通过虚幻迷离的故事,展示一种独立无待的理想人格;一种扬善惩恶的勇敢与智慧;一种超凡脱俗不滞于物的生命情怀。从而达到虚实相生、游心寓目的审美效果,折射出现实的种种悲剧意蕴。在交织着玄、道、释等各种审美趣味之中,为中国文学殿堂开辟了新的审美途径。
一、扬善惩恶,重情重义的人性美
魏晋是个后英雄时代。当年三国逐鹿,叱咤风云的鏖战已灰飞烟灭,余下的不过是权力之争的血腥杀戮与名士们的惨死。而对空前无序的黑暗社会,人们呼唤正义,呼唤英雄。 阮籍就曾登广武山发出“时无英雄”之叹。司马氏的黑暗统治,使人们无法摆脱心灵的重压。无可奈何、焦灼愤懑的小说家们只得以文学去观照社会,借助神异题材,曲折地反映广大人民的思想和愿望,以及人性美的追求。在大胆想像和幻想的基础上,以简朴的文笔勾勒出一个个大智大勇、扬善惩恶、重情重义的人物形象。
在一个个奇异怪诞的故事中表现人们扬善惩恶的精神力量,张扬人性美,是魏晋小说家创作的审美倾向,与魏晋士人尚奇任侠、重情重义的唯美人格追求是一致的。这种人格美多少带有一些宗教意识,但根本上代表了这一时期人们受玄学的影响,对真善美与假恶丑的审美评价。可以说,志怪小说在鞭挞假恶丑时,对人、鬼、神的人性美作了充分肯定。它以人的特征冲淡宗教色彩,甚至将神鬼精怪当作人来描写,赋予他们以人的性格、特征、情感。尤其是对至情至爱的追求,无论是男女之爱、父母之爱、亲友之爱,都是作品表现的内容,这类题材几乎近志怪小说的一半。作品的主人公有普通人,更有鬼魂与神怪,他们往往对所爱者一往情深。这类志怪小说的审美意义在于向人们展示出人性的美,因而更具有广泛的人间性。
二、游心寓目,崇尚奇趣之美
志怪小说以独立的形态卓然于世,与作家们基于“爱广尚奇”的审美心理分不开的。在其自觉的审美创作中,首先选择那些奇异怪诞的志怪传说。他们有的专叙绝域殊方的山川物产;有的编录神仙方术的幻妄之迹;有的记述鬼怪妖魅;有的描写佛道之法的灵异。光怪陆离、荒诞不经,是志怪小说共同的最显著的特点。而奇异性与怪诞性决定者故事的审美娱乐性。
魏晋文人崇尚玄学清谈,至东晋更倾向于审美娱乐性。玄远奥妙的人生哲理,不仅启迪了人们的智慧,也丰富了人们的审美情趣。 而博大精深的宗教,则进一步扩展了人们的审美要求。创作主体审美的自觉,促进了审美观念与审美创作的发展。
魏晋南北朝志怪小说审美特质的加强,既是作家创作观念的更新,也是时代风气使然。魏晋时期,由于儒学的式微,士人们的政治参与意识普遍淡薄,而向往潇洒放达的生活情趣。 因此,文化娱乐与精神自由的结合,成为了士人们的共同追求,志怪小说亦体现出与名士审美追求相一致的旨趣。鲁迅先生在《中国小说史略》中说:“记人间事者已甚古,列御寇韩非皆有录载,惟其所录载者,列在用以喻道,韩在储以论政。若为赏心而作,则实萌芽于魏而盛大于晋,虽不免追随俗尚,或供揣摩,然要为远实用而近娱乐矣。”的确,戏谑、调侃、幽默诙谐是魏晋南北朝志怪小说特有的一种审美形态。在嬉笑打趣中,采用夸张离奇的手法,发掘社会上一切荒唐可笑的现象。在读者付之一笑中,嘲讽病态的社会与扭曲的灵魂。
这些作品,以人鬼的交往,或以鬼世界为讽刺对象,披露世情的丑恶。如《搜神记》 中记述动物精怪化为美女,迷惑好色之徒,好色者不辨真伪,最终落个可悲可笑的下场。又如 《宋定伯捉鬼》以细腻而有情致的描写,不仅嘲讽了被人以智慧所制胜的傻鬼,也给人们以人能胜鬼的欣慰。这种以讽刺、调侃鬼怪,来显示人的力量、智慧以及人在自然社会中的主体作用的写法。在审美意义上,淡化了人们对鬼神的恐惧感和神秘感,营造出一种轻松愉悦的氛围。
志怪小说之“怪”,取决于它的思维特征和故事内涵。追本溯源,其发端在于古代神话和寓言。在人类彼此谈论故事的基础上,进一步小说化,即艺术虚构的自觉运用,这是志怪小说区别于神话故事的一个重要标志。魏晋作家出于“游心寓目”的写作宗旨,在搜奇猎异时,就不会照搬生活和照抄传闻,而是充分运用想像、幻想、夸张等艺术加工,达到“奇”与“异”的效果,从而增强小说的可读性与趣味性。
三、虚实相生,充满浓郁的浪漫之美
魏晋志怪小说是伴随着当时玄学思潮而产生的。它以荒唐怪诞的人和事,折射社会的现实生活,反映出人们对精神现象、 主体意识的高度重视。
作家们把一时之尚的玄学、老庄的无为遁世、道教的神仙思想、佛教的厌世观念等杂糅起来,再借着古代神话传说,创生出一种“神”的意志,使作品呈现出一种诡谲、虚灵的浪漫色彩。
可以说,志怪所肯定的人、鬼、神,都体现了一种美丽的人格。以人的特征冲淡宗教色彩,关注人间社会,表现出对假恶丑的鞭挞,对真善美的追求。比如渴望爱情,对所爱者一往情深,这便给人以美的感受。这种感受蕴含着人类对“色” 的美感以及对人性美的崇尚。就如笠原钟二在《古代中国人的美意识》中所讲的:“潜藏着人们向生命的本源归投、冥合的强烈憧憬、思慕和无止境的欲求。”因此,志怪作者在假想的世界里,弃丑从美、弃恶从善、弃假从真,让读者在那些似曾相似的神话中,感受生命的虚幻与辉煌。这种浪漫的虚构正是基于玄学与宗教思想影响下的文人的审美心理。如果抽去了作者的审美理想追求,志怪小说也就失去了应有的价值了。
所以明代戏剧家李日华在《广谐史·序》中就小说的“虚实问题”说:“因记载而可思者,实也;而未必一一可按者,不能不属之虚。古至人之治心,虚者实之,实者虚之。实者虚之故不系,实者虚之故不脱。不脱不系,生机灵趣泼泼然。”这里的“不系”、“不脱”,即指虚实间的相互作用,既不囿于生活,又不虚无缥缈。这即是史传文学到小说创作质的变化。所以干宝在《搜神记序》 中既强调其作品的真实性,也承认有一定的“虚错”。前者主要指作品反映的生活的情状,后者则指创作过程中的艺术虚构。这种虚实相生的手法,构成了志怪小说的浪漫色彩。
四、志怪小说对后世文学的影响魏晋南北朝志怪小说对后世的影响是巨大的。首先它开了唐代传奇小说的先河。唐人传奇中有不少作品深受六朝志怪小说的影响,谈神说怪的色彩还很浓或者多注重传写奇闻。但是,唐传奇虽多写奇闻,作家的创作则更加自觉。艺术上,比起粗陈故事梗概的志怪小说,叙述更宛转曲折,形象描写更细腻,可以说是在志怪小说的基础上有了一次飞跃。还有魏晋志怪小说采取的韵散相间的艺术方式,也被唐传奇小说大量采用,唐初的《游仙窟》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其次,魏晋志怪小说中的故事与表现手法,对后世的唐宋传奇、唐代变文、宋元话本、明清文言小说以及戏曲等都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内容上也成为各种文艺形式创作题材的来源之一。《韩凭妻》、《董永》到唐代,就有了变文《韩朋赋》、《董永》;《搜神记》中的《杨林》就演变成唐传奇《枕中记》、《聊斋志异·续黄粱》等;《东海孝妇》的故事,则构成了元杂剧《窦娥冤》的重要情节。可以说,无论从题材、情节、人物、结构等方面,魏晋志怪小说对后世文学都产生了巨大影响。
五、结语综上所述,自原始神话至魏晋南北朝志怪小说的出现,标志着中国古代小说已进入了一个具有自己独立形态的新阶段。尽管整体上还是粗陈梗概,但已开始注意人物性格的刻画和完整的故事情节,以及细节的描写,表现出自觉的虚构意识和审美追求,形成了我国小说独特的表现方法和民族传统,为后世小说的成熟与发展积累了宝贵的创作经验。
更为重要的是,它从我国古代神话传说中走来,既渗透着历史积淀的厚重,又以一种全新的艺术方式奔突而出,昭示出当时士人在玄学思潮、宗教信仰的浸润下,文学意识的自觉与人性美的高扬。它在虚拟想象、充满奇异怪诞的故事中,却朴实地演绎着充满活力之源、生命之源,物我相间、兴衰相杂的人间悲喜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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