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细则中提到,本科生不受户籍限制,可在广州申请共有产权住房;双职工家庭或具有博士、硕士、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等人员可优先配给;定价不限低于市场评估价的50%。
&清除共有产权住房
&政府股为非经营性资产
&《办法》共分7章38篇,主要规定了共有产权住房的保障属性、职责划分、土地利用规划、筹资建设、购买、销售、使用、出入境、监督管理,明确了共有产权住房的具体保障对象,明确划分了市政工作。区一级提出保障共同居住权,建立六大筹款方式建设,建立户籍和非户籍公民申请购买的基本条件,建立了配给环节框架,制定了共同协议的主要内容,明确了监督管理以及法律责任。
&根据《办法》,广州市共有产权住房保障性住房是纳入城市保障性住房项目的保障性住房。显然,市住房保障局牵头负责越秀、荔湾、海珠、Tianhe、Baiyun、番禺等地区的共有产权住房工作,并指导其他地区的相关工作。黄浦区、花都区、南沙区、从化区、增城区政府分别负责本区ZCB10工作。
&同时,共有产权住房的政府份额被定义为非经营性资产。显然,购买共有产权住房与购买商品房享有同等的公共服务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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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位和车库的所有权属于政府
&规划建设方面,《办法》明确了六种编制方法,主要包括“限房价、竞地价”和“限地价、竞建设”两种方式,即单点选址、集中建设和公共土地出让,补充建设改造工程,改造现有房屋和其他国有土地建设。同时,明确90平方米以下中小套型公寓的建设要求。在定价和权属方面,首先要明确产权的价格和比例。以“限价竞地价”方式提高的,不得高于最高限价;以其他方式提高的,不得低于市场评估价的50%,并按照购买价的比例计算承购人的产权份额以市场评估价。二是明确新建住宅小区配套设施(含车位、车库)产权归政府所有。
&共有产权住房正常退出后
&还有一个机会可以申请
&《办法》明确了认购条件:一是单身申请人年满30周岁;二是城镇户籍年满10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中高级职称、职业资格目录,高技能人才和短期工作(职业)目录,其中一名持绿卡的人员不受户籍或户籍的限制;三、缴纳60个月养老保险前认购(中断及补缴总额不超过6个月);四、无住所、无店铺、无办公场所以家庭成员名义在本市建设;五是正常退出共有产权住房后还有机会申请购买;六是双职工家庭,或具有博士、硕士、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等人员优先配售。二是明确采购和配给程序。当房屋供不应求时,他们不会等。
&不放贷
&售后2年
&《办法》明确,共有产权住房的使用、收回、继承、维护、监督等事宜,应当以共同协议的形式约定,共有产权住房产权的流转应当封闭经营,不得出租、出借,并在满两年销售期后可以收回。
&答疑解惑
&(1) 什么是共有产权住房?
&(2) 共有产权住房主要供应哪些市民?
&它主要针对符合条件的户籍市民和非户籍人才“夹心”市民,特别是新就业和青年“刚需”群体。“夹心层”是指收入和财产超过公共租赁住房租赁限制条件,但暂时不具备购买商品房经济负担能力的群体“刚性需求”是指广州市就业、家庭团聚、结婚、生育所必需的基本生活自理需求。
&(3) 市、区政府如何分工?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主要负责政策的制定。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市国有租赁公司(城头房屋租赁公司、珠江房屋租赁公司)与越秀、荔湾、海珠、Tianhe、Baiyun、番禺区政府共同负责这六个区的市级共有产权住房工作。黄浦区、花都区、南沙区、从化区、增城区政府负责本区ZCB10工作。
&(4) 什么是管理机构?
&共有产权住房的产权为个人与政府共有股份,其中政府产权份额由市住房保障办、区住房保障部门或其委托的国有房屋租赁公司代为持有,并按照《物权法》的有关规定履行共有人的权利和义务,统称为管理机构。”“股份共有”是指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一定比例的所有权。承揽人购买共有产权住房时,应代表承揽人与管理机构签订《共有协议》,约定双方在共有事项上的权利和义务。
&(5) 共有产权住房享受教育、医疗、商品房等公共服务有什么区别吗?
&没有区别。完全一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视为购买商品房,享受儿童早期教育和中小学义务教育,可设立入户,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并可作为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活动和享受养老等综合性家庭服务。
&(6) 共有产权住房是新的吗?
&在6种建设准备方式中,土地公开出让或城市更新改造过程中的“限价”、“配建”,以及政府单独选定、集中建设的新建住房,均为新建住房。但是,二手房可以使用政府房、其他房屋或者购买商品房进行改造。
&(7) 共有产权住房的面积是多少?
&现阶段,共有产权住房家庭人口不考虑按“统一制度”设置,将根据试点进展情况进行精细设置和管理。一般建筑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主要由两居室或三居室组成,面积60-80平方米。可适应地块格局布局和少量60平方米以下、90平方米以上的公寓(90平方米以上的公寓为人才供应)。购房者应根据生活需求和经济能力选择购买面积大小。”“统一制度”是指单位面积大小基本相同,差别不大。
&(8) 共有产权住房的物业管理要求是什么?
&共有产权住房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由政府定价。共有产权住房物业管理公司的表决权由承揽人和控股机构按规定共同行使。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是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广州市物业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组成的。
&(9) 筹建共有产权住房的配套政策是什么?
&(10) 如何确定共有产权住房的价格?
&在出售共有产权住房之前,第一家银行应由控股管理机构进行评估,以获得市场价格作为参考。
&土地出让中以“限房价、竞地价”方式集中新建的,开发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不高于限价的价格确定具体销售价格;限价基本接近市场价格(即限价超过85%)的在市场参考价中),商品房可以按照不高于限价的价格折合为商品房,先卖给申购人,但承购人在购买B1X后不得再次申请ZC。ZCB10申请人在购买后称为“购买人”和“承购人”。其他融资方式和建设方式,平均销售价格根据市场价格和担保对象的支付能力确定。一般来说,可以设定为市场价格的50%-85%。具体到单套房价,是在均价的基础上制定的,波动率不超过10%。
&举个例子
&(1) :X月,住宅用地将以“限房价、竞地价”的形式出让建设。假设地块所在地前六个月的商品房平均成交价格为30000元/m2,竣工后的住宅项目最高销售单价为21000元/m2(市场价格的70%)。住宅用地a成交后,项目建设进度于2022年x月达到商品房预售条件,并申请预售许可证。假设a地块所在区域前6个月商品房成交均价已变更为33000元/平方米,但根据土地挂牌条件,该项目共有产权住房全部销售单价仍不能超过21000元/平方米。每套住房的具体价格由开发建设单位确定,在21000元/平方米以下自行确定的单价乘以住房面积。
&举个例子
&(2) 2021年,市X房屋租赁公司B座共有产权住房项目建设进度达到商品房预售条件,申请预售许可证。假设B座所在区域前6个月商品房成交均价为4万元/平方米,主力户型约为70平方米(即主力户型市场价约为280万元/套),考虑供应对象的支付能力(如首付付款能力30%不超过60万元,月供能力7000元左右,确定销售均价24000元/平方米(主力户型总价不超过168万元,占市场价的60%),具体价格确定在10%以内平均销售价格的波动乘以房屋面积。
&举个例子
&(3)在X 2022中,C住宅用“限价、竞价”的形式出让给市民,最高销售单价为35000元/m2(市场价格为50000元/m2)的70%。C住宅用地将于2024年X月出让,假设C地块所在区域前6个月商品房成交均价由两年前的5万元/平方米变更为4万元/平方米,则3.5÷4×100%=87.5%。该批C项目共有产权住房经批准可转为商品房,承购人以不超过35000元/平方米的限价出售后将获得全部产权,但承购人不得再次申请共有产权住房。
&(11) 如何确定共有产权住房的共有比例?
&举个例子
&(4)在,以“限价、竞价”的形式公开出售住宅用地,最高销售单价为21000元/m2(市场价格的70%)。住宅用地将于2022年x月出售。假设A区所在地区前六个月的商品房平均成交价格已变更为33000元/平方米,则2.1×3.3×100%=63.64%(近似舍入值为65%)。可以确定,该批a项目共有产权住房出让人以不超过21000元/平方米的限价出售后,取得的产权比例为65%,其余3.5%的产权归政府所有。
&举个例子
&(5) 2021年,X市房屋租赁公司B座共有产权住房项目建设进度达到商品房预售条件,申请预售许可证。假设B座所在区域前6个月商品房成交均价为40000元/m2,考虑到供应对象的支付能力,按市场价格的60%确定销售均价为24000元/m2(4×60%=2.4),则2.4÷4×100%=60%。可以确定,B项目共有产权住房一批以24000元/平方米的平均售价出售后,承购人取得的产权比例为60%,剩余40%的产权归政府所有。
&(12) 共有产权住房社区是否有配套的停车位和车库?
&共有产权住房住宅区新建停车位、车库原则上不低于1:1。产权归政府所有,土地出让金暂不收取。产权由管理机构持有和管理,出租给居住区居民。
&(13) 购买共有权的基本条件是什么?详情见第18条和第19条。
&主要的基本条件是:&
第一,认购公告日,单身人士应当年满三十周岁。
&二是本市户籍申请人应具有10年本市户籍从业资格;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本市公布的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专业资格,或属于高技能、短工种或职业目录、绿卡硕士人员,非本市户籍或本市户籍未满10年。
&三是在认购公告日前66个月内,本市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正常缴纳时间不少于60个月,中断和补充缴纳时间不超过6个月,不含在内。四是全市没有房屋、商店和办公楼。
&五是公布房源时认购公告中载明的其他条件(如户籍所在区域和就业区域的要求)。还应注意的是,对于申请购房的家庭,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不应存在第十九条规定的未经房地产登记就持有房屋、在购房公告后的前五年内有房地产转让记录等特殊情况,夫妻双方原住房不足三年离婚,享受购房优惠政策,失去信任等。
&举个例子
&(6) 2023年10月20日,番禺区共有产权住房项目宣布开始接受认购。意向认购人信息如下:
&① 荔湾区户籍公民D,单身,目前在黄浦区工作1年,公告日或公告日前满30周岁。截至公告日,荔湾区户籍已成立10年。4月至2023年9月的66个月内,本市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4个月(中断1个月,补缴1个月,即中断或补缴总额不超过6个月),公民D符合基本认购条件;
&(14) 转共有产权住房后能再订阅吗?
&通过正常的股权转让方式退出共有产权住房 5年后(即第十九条规定的5年内无房地产转让备案条件),您可以再次享受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机会,即仅购买一次。如有违法、违规、违反联合协议或司法拍卖等情形,非正常退出共有产权住房,不接受再认购。再购房申请是否配给,由当时住房保障经办机构根据每批住房的供需平衡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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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个例子
&(7) 2029年10月20日,番禺区共有产权住房项目开始接受认购。拟认购对象为:黄浦区户籍公民f,已婚,在海珠区工作5年,属于我市公布的高技能人才目录,在2024年4月至2029年9月的66个月内(期间中断)在我市缴纳了61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2个月和3个月的补充付款,即不超过6个月的中断或补充付款,如果共有产权住房位于黄浦区,在9月购买,并在2024年10月之前按要求退出,则公民F可以再次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15) 您能否在持有共有产权住房期间申请更换?
&
承购人已经购买了共有产权住房,由于家庭、工作、生活等原因,可以申请转让其在共有产权住房的产权份额,同时购买新的共有产权住房,即只需一次换货。违反法律、法规、股份合作协议或者司法查封的,不予受理购汇申请。置换购房申请是否配给,由当时住房保障经办机构根据每一批购房申请的供需平衡情况确定。
&举个例子
&(8) 2029年10月20日,番禺区共有产权住房项目开始受理申请。拟申请者为:白云区户籍的g公民,已婚,在番禺区工作3年,截止公告日在本市户籍工作。属于本市公布的中级专业技术目录。在2024年4月至2029年9月的66个月内,如果旧保险中断3个月并支付3个月(即中断或支付总额不超过6个月),且位于白云区的共有产权住房已于2024年9月购买,且销售限额到期后,市民G可以申请退出白云区共有产权住房,购买番禺区共有产权住房。(16) 谁能得到优先权?
&根据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对市发展所需的高、中级人才和由中青旅担保的双职工无住房家庭,可以优先考虑。
&(17) 如何申请共有产权住房?
&体的申购、配售步骤见第二十二条,主要包括公告、申请、选房顺序确定、资料审核、异议审核、配售签约等,为方便申请、节省时间,网上申请将在完成后实施信息系统建设,与现场申请同时开通,具体申请以公告为准。
&(18) 如何支付共有产权住房?
&(19) 购买共有产权住房可办理不动产登记证吗?
&是的,由开发建设单位统一处理。
&(20) 共有产权住房的局限性是什么?
&承购人购买政府产权无法取得全部产权,且符合本市规定的住房限售期的,承购人可以按市场评估价转让产权份额退出。根据《广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穗房函〔〕65号),我市现行住房销售限额为取得房地产证(房地产证)后2年。此外,承购人不得将共有产权住房出租或借给除本人或配偶直系亲属以外的其他人。
&承购方违反上述要求或其他共同约定的,控股管理机构可以强制回购或转售共有产权住房,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21)购买共有产权住房后如何获得其他房屋?
&购买共有产权住房后,购房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购买其他房屋或变更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必须先办理共有产权住房的过户手续,在取得其他房屋使用权之前,第四十二条房屋租赁人可以按照上一年房租公布的基准价格出让转让给产权转让人的共有产权住房临时住宅,但最高租赁期限不得超过1年。如果买方持有的共有产权住房的转让手续未先办理完毕,买方及其配偶将承担违反共同所有权协议的责任,并根据《广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广州市政府令第166号)的规定,将失信信息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处罚。
&(22)共有产权住房可以继承吗?
&如果继承人在本市没有自己的房屋,他可以继承承购人作为共有产权住房的产权份额继续居住和使用;如果他在本市有自己的房屋,或者他选择退出共有产权住房,即使他没有自己的房屋,他可以继承承购人产权份额转让所得。
&(23)谁负责共有产权住房的管理和维护职责和义务?
&由承揽人承担,专项住房维修基金也由承揽人全额支付。
&(24)管理机构是否有权检查共有产权住房?
&为防止非法出租、出借或其他非法使用问题,承购人有义务接受管理机构代表买受人对实际居住情况的检查。严格按照国家“双随机、一公开”的有关规定进行检查,逐步采取非户籍方式结合社区电子安全监管。此外,承揽人还应配合有关调查取证,以防投诉和举报涉嫌违法使用住房。
&(25)利用虚假信息进行购买的后果是什么?
&假购房无效,即使获得了房子,也会被退房。买方应承担10年内禁止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等不利后果,按照《广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广州市政府令第166号)的规定,将不诚信信息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依法予以处罚,追究违约经济责任。
&(26)中标后放弃购买的后果是什么?
&申购人在申购前,应认真核对申购公告信息,然后再参与申购,特别是对自身经济能力的衡量。中标后未按时到达、未按规定选房或未按规定签订买卖合同和共有协议的,其购房资格将立即丧失,三年内申购人不得再次申请购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