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居转户:社保、个税、劳动合同三者的主体不一致怎么办?哪些能办理落户?哪些不能办理落户?你知道吗?今天,老师跟大家详细聊聊。
劳务派遣劳动合同跟派遣公司签订,社保个税由派遣公司缴纳,但是实际用工单位是上海的公司,这种情况下是可以办理居转户的,由派遣公司进行申报,可能需要提供派遣协议,常见单位有外服和中智;如果是派遣到外地的公司工作,即便是劳动合同、社保、个税都在上海缴纳,也是要被扣除累计年限的。
2.总公司和分公司分别缴纳社保个税这种情况一般劳动合同跟分公司签署,是由实际工作的分公司缴纳社保,个税是由总公司来缴纳的,如果能提供相关的证明也是可以办理居转户的,前提是总公司和分公司必须都是注册在上海并实际经营的。
3.社保外包劳动合同跟实际工作单位签署,个税由实际工作单位缴纳,社保却是外包给了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这种情况也是需要提供外包协议才能申请居转户的,由实际工作单位申请,常见社保外包的公司就是前程无忧。
4.社保个税由两家不相关的公司缴纳这种情况不管你的劳动合同是跟哪家公司签署的,都是无法办理居转户的,因为这种情况不符合实际用工的相关法律法规,需要扣除居转户相关累计年限。
5.社保两地重复缴纳,个税缴纳在上海这种情况下也是要扣除居转户相关累计年限的,因为个人只能有一家公司全职工作,也只能由全职工作的单位缴纳社保,但是实际情况是在不同城市可以同时缴纳社保,这时候,人才中心就无法判定你实际是在哪里工作,所以不予办理是正常的。
6.个税多家公司缴纳正常来讲,只有缴纳社保的单位才会帮你报工资薪金所得,其他单位如果有收入,应该是劳务所得才对,如果2家及以上公司同时申报工资薪金所得,那么肯定是不符合逻辑的,申报落户肯定是要被退回说明情况的,如果情况合理,那还是有机会的,如果情况不合理,也有可能被扣除累计年限。所以一定要清楚人才老师审核落户的原则,再去做相应的准备,才能保证最终能顺利拿到户口,王老师见过太多的人在社保、个税上出现问题了,最终耽误了落户时间,更有甚者耽误了孩子中考或者随迁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