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入驻

首页 > 落户动态

应届生落户上海条件及落户因素 速来看看

落户动态
  • 2023-08-20
  • 浏览

摘要:未缴纳社会保险(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在校期间或休学期间自主创业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为本人申请办理本市户籍,并由该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不受该条件限制);

1.遵守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
2.列入普通高校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全日制且不属于定向和委托培养,完成学业并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在校期间未与任何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或人事聘用关系,未缴纳社会保险(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在校期间或休学期间自主创业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为本人申请办理本市户籍,并由该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不受该条件限制);
4.与符合提出办理本市户籍申请条件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期为一年及以上的就业协议,中介机构的派遣人员不予受理。
毕业生导向因素主要包括荣誉称号、学术、文体竞赛获奖、科研创新、国家就业项目服务期满。接下来具体介绍四个因素。
其一,荣誉称号。荣誉称号指的是经认定的校级及以上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毕业生”,取得国家级荣誉称号的评分为10分,取得省、自治区、直辖市级的评分为5分、取得学校级荣誉称号的评分为1分。
其二,学术、文体竞赛获奖。这个要素指的是在全国大学生挑战杯赛、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中国研究生电子设计竞赛等全国性的比赛中取得的奖项。在全国性比赛中获得一等奖在评分中加10分,二等奖加8分,三等奖加6分,在全国性比赛地方赛区中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1分。

其三,科研创新。该因素是指应届生在最高学历就读期间参加的科学研究活动,并且取得了相应的发明专利,申请落户的毕业生应该是该专利的首次申请时的发明人,而且对发明有创造性的贡献。其四,国家就业项目服务期满,如果应届毕业生参加西部计划服务期满,则可以在评分中加五分。

应届生落户上海条件及落户因素 速来看看(图1)

积分落户实用工具

热门文章

更多资讯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