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近日出台新政策,在沪各研究所、各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建设学科应届硕士毕业生,无需“打分”,符合基本条件就可直接落户。
根据《2023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办法》,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符合相应条件,可以由用人单位为其申请办理上海市户籍,包括:遵守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列入普通高校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属于定向和委托培养,完成学业并于2023年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在校期间未与任何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或人事聘用关系,未缴纳社会保险等。
用人单位是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落户的申请主体。根据办法,上海市行政区域内的党政机关,在上海市登记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符合上海市产业发展方向、信誉良好、注册资金达到人民币100万元(含)且2023年5月31日前在上海市注册登记的企业,若直接录用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可以为录用人员申请上海市户籍。
据了解,上海实行公开透明的积分落户制度,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落户标准分通常为72分,毕业院校、学历水平等因素均会对积分产生不同程度影响。此项新政策推出后,不满足直接落户条件的应届毕业生仍需“打分”落户。
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