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居转户政策是从2009年2月12日开始的,迄今已接近15年之久,首次是由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的通知开始,当日发布当日实施。
2009年全年居转户公示家庭数为131个,随着政策的完善以及实施时间变化,通过居转户落户上海的人数也在逐年递增,2023年全年居转户公示家庭数已达到33300个。
接下来,我们看一下,上海居转户这十几年来发生了哪些变化。
最初的申办条件如下:
1.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2.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
3.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所得税;
4.在本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
5.无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申办条件变化如下:
1.符合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现行政策即可;
2.无刑事犯罪记录等其他不宜转办常住户口的情形即可;
3.新增失信被执行人无法落户。
最初的激励政策如下:
1.在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相应奖励,或在本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的,可不受持证及参保年限的限制;
2.在本市远郊地区的教育、卫生等岗位工作满5年的,持证及参保年限可缩短至5年;
3.最近连续3年在本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或者最近连续3年计税薪酬收入高于上年同行业中级技术、技能或管理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的,技术管理和关键岗位人员可不受第4条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4.按个人在本市直接投资(或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缴纳总额及每年最低缴纳额达到本市规定标准的,或者连续3年聘用本市员工人数达到规定标准的,相关投资和创业人才可不受第4条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激励政策变化如下:
1.最近连续3年在本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放宽至最近4年累计36个月以及申报当月在本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
最后就是明确了市场化评价标准,目前执行的标准为: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及申报当月达到1.3倍社保基数,并依法纳税。
还有就是部分区域出台相关政策,如张江科学城、临港新片区、五大新城、崇明等,这些地区重点产业单位和教育、卫生等事业单位人才可以相对缩短居转户年限,这些政策太有局限性了,普通人根本享受不到,我们也就不过多讨论了。
所以,对于绝大多数居转户的朋友,走的还是常规的7年2倍或者中级职称居转户,对于他们而言,上海居转户这十几年并没有放宽太多要求,无非就是计划生育、部分违法处罚,最实用的就是最后连续3年2倍的政策改为了近4年累计36个月。
换个角度来看,这么多年,上海的平均工资涨幅很快,随之而来的就是企业和个人的高成本社保个税,所以,居转户并没有一些人说的那么简单。
近期,上海居转户对社保、个税、挂靠、公司是否实际经营纳税、档案等材料更为严格,这种情况也很正常,政策很透明,防止一些人投机取巧。
目前,真正宽松的是应届生、留学生和人才引进的落户政策,同时,他们才是目前上海真正需要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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