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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诬陷”地铁偷拍后的80天:人格权纠纷已立案

作者:eric 时间:2023-08-31
导读:被“诬陷”地铁偷拍后的80天人格权纠纷已立案 我想要个“真诚道歉”在接受3-4小时的调查以后,第二天凌晨,何先生走出了派出所,他感到胸闷、无力,呼吸不畅,“心里很沉重”。他没有直接回宿舍,而是径直去了

  被“诬陷”地铁偷拍后的80天

  人格权纠纷已立案 我想要个“真诚道歉”

  在接受3-4小时的中级职称 undefined调查以后,第二天凌晨,何先生走出了派出所,他感到胸闷、无力,呼吸不畅,“心里很沉重”。

  他没有直接回宿舍,而是径直去了医院急诊科。CT、抽血、心电,。他们相互倾诉,想要一起维权。 “我们不能闭着眼睛或是捂住耳朵说‘不存在’。”

  他又联想到曾经上过热搜的类似事件。他认为,如果这些事件当时就有定性或有结果,他在处理这件事上就会有一个准则,“因为之前的不了了之,到后来我们遇到这些事时,也不知道如何去面对、去处理。”

  “维权也是想要一个结果,一个答案。”他认为还是需要一点“较真”,到底谁对谁错,要有个定性,而不仅是一个调解。

  但最终5位决定维权的人都陆续放弃了,最后一位坚持的人因为拿不到证据无法立案,于近日放弃。“他曾问我要不要坚持,我给的意见是自己要衡量,因为我的维权也很难,需要花很多精力。”

  法院已以

  “一般人格权纠纷”立案

  何先生介绍,仅这次起诉的律师费,就要花去他一个月工资,而他还要在准备考试、工作的同时去起诉,“派出所在南边、律所在北边、地铁公司在东边。”他常常要多方奔走,由于舆论关注度高,愿意接手案子的律师少,立案程序也更加复杂。期间他经历了“无证据无法立案,未立案无法调取证据”的尴尬局面,又因管辖权异议,案件被退回补充证据。后来有两位同车厢乘客联系到他愿意为他作证,提供了书面的证人证言,才于近日获法院立案。

  法院出具的受案通知书显示:何先生诉两名女子“一般人格权纠纷”一案,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已受理立案。而在何先生的起诉诉求中,其要求对方公开道歉以及赔偿损失。何先生表示,他原本只想让对方赔偿1元钱,后来还是按正常的金额去做了主张。

  对于何先生的起诉,四川一上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林小明律师认为,整个维权过程,何先生都表现得非常克制及冷静,他没有选择过激的方式,而是走正当程序维护自己的权益。从他个人而言,是支持何先生维权的。他认为,这个维权并非多余或是过激,出现类似情况就应像何先生一样通过正当手段维护权益。在林小明律师看来,何先生之所以维权并非仅因“诬陷”,而在于误解他人的一方未能诚挚对误解致歉。“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标准”。当误会得到澄清时,有错一方应真诚道歉获取被侵权人的谅解,否则,就应当以法律的方式让相关人员明白界限所在。

  走向“阳光”里

  “真正胜诉的那一天会取下口罩”

  何先生认为,对方必须意识到自己错了,站出来觉得自己做得不对,然后道歉。如果自己都不觉得有错,“只是因为别人或法律的要求而道歉”,他作为当事人不能接受。

  何先生是四川南充仪陇人,他说老家的人不会过多关注网络事件,就算知道,也不会知道当事人就是自己的家人。为了不让家人、朋友担心,这件事他没跟任何人说,他认为当天一起聚餐的同学可能通过新闻报道能联想到就是他本人。可他没说,大家也都保持默契地心照不宣。

  这次采访,是他第一次面对镜头,他要求将口罩戴上,他说其实自己是一个很随性的人,戴上口罩说话是一件很难受的事,“直接说话要坦然很多……但不想他们为我担心这么久。”

  何时能取下口罩?他认为是案子真正胜诉的那天。

  现在,他已不想再坐地铁,就算上了地铁,也会先摘掉眼镜,尽量找一个人少的地方坐或者站着。如果要看手机,“就这样平着看,不敢立着看了”。他怕同样的事情再来一次。

  为了抚平心里的伤,何先生说自己做了很多努力,除了向人倾诉以及汲取网友的鼓励外,最主要还是得靠自己。

  他觉得自己的内心还算强大,在经历这件事后,心理承受能力会更强一些,“一点一点成长。” 至于这样的伤痕多久能愈合?“只是好些了,我觉得诉讼完成了,我会好很多”。他也知道“时间是一剂良药”,之后他要将更多精力花在考试和工作上。

  采访最后,镜头跟着何先生一起往前走,他突然转头笑着说“是不是要这种走向光明的感觉……”

  当天,是个艳阳天,天空特别的蓝,那一刻,他刚从房屋的“阴暗”处走向了“阳光”里。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 章玲 摄影记者 王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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