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修武县命案,修武县法院最新案件
为进一步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集中展示全市法院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充分发挥优秀案件的引领和示范作用,促进裁判尺度统一,焦作两级法院紧紧围绕服务保障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等重点工作,切实和保障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聚焦扫黑除恶、环境资源保护、公益诉讼、电信诈骗、北山治理、知识产权保护、保护民营企业等重点案例,全面开展审判执行活动,涌现出许多有社会影响力、有典型引导意义、有价值规范导向作用的案件。根据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3 4 5”案件评查监督机制》等相关规定,经各基层法院和中院各业务部门初评,中院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了复评,最终评选出2023年度全市法院十大典型案件,其中刑事案件4件、民事案件3件、行政案件2件、执行案例1件,现将评选结果予以通报。
希望受到通报表扬的案件承办人和单位再接再厉,办出更多更好的精品案件,取得更加优异的审判业绩。全市两级人民法院广大法官要认真学习上述典型案件的审理思路、裁判观点和指导意义,以此次典型案件评选为契机,进一步提升案件质量和效率,争取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精品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1、薛胜利故意杀人案
案号:(2023)豫08刑初4号
合议庭成员:李玉杰、蔡有安、徐利民
承办单位: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基本案情
2017年9月28日,被告人薛胜利在饭店因琐事与被害人薛某杰发生争执,后被告人薛胜利持菜刀将薛某杰砍死,并将上前劝阻的被害人薛某龙砍成轻微伤。
裁判结果
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薛胜利持菜刀砍击他人,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一人轻微伤,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且该犯曾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缓,刑满释放后,再次实施故意杀人犯罪,主观恶性深,人身危害性极大,焦作中院依法判处薛胜利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被告人薛胜利服判息诉。后经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薛胜利于2023年1月被执行死刑。
典型意义
本案开创了焦作市法检两长同台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之先河,充分展现了院领导带头办案的示范引领作用,实现了院领导带头办案常态化。焦作中院院长李玉杰担任本案审判长,庭审中李玉杰院长运用娴熟的审判技巧,使整个庭审张弛有度、重点突出、层次分明,展现了高超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良好的法律素养。市中院审委会委员、全市两级法院的刑事审判法官等300余人观摩了庭审活动,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本案彰显了人民法院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信心和决心,有力地震慑了各种刑事犯罪活动,且该案被告人认罪服法,放弃上诉,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
2、史广振等27人组织、领导
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案号:(2023)豫0821刑初331号
合议庭成员:王国利、刘家新、卫超
承办单位:修武县人民法院
基本案情
2014年以来,被告人史广振纠集被告人范曾、宋秋鹏、赵振等人聚众持械斗殴,之后逐步形成了以史广振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犯罪组织以发放工资、无偿提供借款、摆平事端等方式笼络组织成员人心,在有关国家工作人员的庇护纵容下,为非作恶、恃强凌弱、欺压残害群众,有组织地采取暴力手段或以暴力相威胁等手段,实施开设赌场、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妨害公务、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共涉及6个罪名26起违法犯罪事实,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
裁判结果
修武县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妨害公务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史广振有期徒刑十六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余26名被告人分别判处六个月至七年六个月不等刑罚。
典型意义
依法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能。该案的依法审判,充分彰显了人民法院对黑恶势力“零容忍、出重拳、下重手”的“雷霆之势”,也是人民法院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净化社会环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升群众安全感和幸福感的重要举措。
3、吴奇等12人电信诈骗案
案号:(2017)豫0825刑初1482号
合议庭成员:谢栋、李琦、张火军
承办单位:温县人民法院
基本案情
2016年3月以来,被告人吴奇大量购进假冒名牌手机,并发展被告人李辉、高川等人为下线,在网络上发布广告,谎称手机为正品手机,利用聊天工具与被害人联系,以销售手机为名骗取被害人钱款。被告人吴奇共诈骗790余万元;其他被告人也诈骗2万到40余万不等数额。案发后,吴奇家属代其退赃50余万元
裁判结果
经温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吴奇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一百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责令被告人吴奇退赔被害人损失7314357元。其他被告人均被判处一年六个月到八年不等刑罚,并判处相应罚金。
典型意义
犯罪分子利用网络、信息群发等方式,大量发布融资贷款、招聘、推荐股票、低价购买贵重物品等虚假诈骗信息,引诱群众按照其预先设置好的程序进行转账汇款、交费等操作,骗取钱财。此类电信网络诈骗具有低成本、易操作、被害人众多的特点,能够在短时间内重复实施,造成的社会危害效果和社会影响极大。同时,该案也警示社会,防范电信诈骗不仅仅需要司法机关加大惩治力度,更重要的是广大群众在面对诱惑时要保持清醒头脑,莫要贪占小便宜。
4、崔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附带
公益诉讼案
案号:(2023)豫0802刑初44号
合议庭成员:党莉、李宇、李法光
承办单位:解放区人民法院
基本案情
2016年初,被告人崔某某未经土地主管部门批准,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位于焦作市解放区丰收路南侧市委党校南新河北侧、中州农场家属院东侧的土地,在该宗土地上堆放建筑垃圾,圈建围墙,建房两处。经鉴定:崔某某非法占用土地建房及堆放建筑垃圾占地总面积20.62亩;其中因建房及堆放建筑垃圾严重毁坏的耕地面积13.54亩。
裁判结果
被告人崔某某非法在耕地上建房及堆放建筑垃圾,破坏了国家耕地资源及生态环境,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危害后果严重,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在判决生效三十日内应当将其非法占用的20.62亩土地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典型意义
该案系我市首例耕地保护公益诉讼案件。法院选择“6.5国际环境日”这一特殊节点对该案予以了公开宣判,彰显了司法机关向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宣战的坚定决心。通过环境资源专业审判工作,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为环境和生态保护提供公正、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该案宣传了我国生态公益保护机制、弘扬了绿色司法理念、促进了公益诉讼,取得了良好法律和社会效果。
5、焦作某制药有限公司
金融借款纠纷系列案
案号:(2023)豫08民初85号、(2023)豫08民初213号
合议庭成员:裴永胜、朱海、王石柱
承办单位: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基本案情
焦作某制药有限公司于2017年向焦作两家银行分别借款,共计7000万元。到期后,两家银行先后将焦作某制药有限公司起诉至法院,并申请保全。
裁判结果
经法院主持调解,原告银行同意解除对被告焦作某制药公司基本账户的查封,并同意给焦作某制药公司一定履行期限。焦作某制药公司表示会尽快筹措资金,偿还剩余款项。双方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并由法院予以确认。
典型意义
该系列案以调解方式结案,不仅保证了银行的资金安全,有效防范了金融风险,同时也为民营企业提供了发展机遇,实现了双赢。案件的妥善解决,是焦作法院落实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家座谈会上讲话精神,促进和保障民营企业健康有序发展的具体体现,也是服务大局、为焦作经济保驾护航的政治责任。
6、北京一得阁墨业公司诉焦作
某商行商标权纠纷案
案号:(2023)豫08民初21号
合议庭成员:何云霞、拜建国、孙志强
承办单位: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基本案情
北京一得阁墨业公司始建于清朝同治四年(1865年),距今已有150余年历史,该公司生产的墨汁总量和高档书画墨汁在全国市场占有率均居首位,是中国墨业龙头企业。该公司系一得阁商标所有人。被告焦作某商行销售的“一得阁”墨汁,与原告是同类产品,其外包装与原告产品一致,并且在其外包装上擅自使用了原告“一得阁”文字及文字与图形商标,但该墨汁并非一得阁公司生产
裁判结果
经法院审理判决,被告焦作某商行立即停止销售侵害原告北京一得阁墨业公司的注册商标和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被告某商行赔偿北京一得阁墨业有限责任公司经济损失及为制止侵权行为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共计7000元;
典型意义
注册商标不仅有区别其他同类产品、表明生产厂家的功能,还具有反映与传达商标所有人的商业声誉和美誉度的功能,因此国家法律对注册商标予以特殊保护。本案彰显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依法净化市场环境、鼓励正当竞争、坚决制止假冒、搭车模仿等行为,为名优产品的培育和成长提供良好的法律环境。
7、苏某某等人诉中国人寿
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市
中心支公司保险纠纷案
案号:(2023)豫0802民初1548号
承办人:周荣应
承办单位:解放区人民法院
基本案情
王某某生前在被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市中心支公司处投保有乘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017年12月11日,王某某乘坐公交车下车时,公交车关闭车门时车门与王某某相撞,导致王某某又撞在停在路边的小型面包车上,造成王某某摔倒被公交车的后轮碾压后当场死亡。经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王某某不承担该起事故的责任。但保险公司辩称事故发生时王某某已经不是乘客,不在被保险范围,故不予理赔。
裁判结果
被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市中心支公司支付王某某的继承人苏某某等人保险金20000元。
典型意义
公交车的车门关闭状态时是与车身处于同一平面的,既然关闭车门时车门能与乘客相撞,说明乘客当时仍处于车身范围以内,尚未完全脱离公交车,本案对判断人员下车时是否属于乘客具有借鉴意义。
实践中,乘客在上下公交车过程中发生事故的情形屡有发生,还时常出现因公交车急刹车导致乘客摔倒或未关车门即启动车辆等情况。由于公交车客流量大,乘客中可能有老弱病残孕等各种情况,故提醒公交车在运营过程中应当平稳行车、不急不躁,在乘客上下车时应注意观察,出现情况及时提醒乘客,尽到更高更细致的安全注意义务。同时,乘客乘坐公交车及上下公交车时也应当遵守相关乘车规范,听从司售人员指挥。
8、郭某某诉焦作市某区政府
行政赔偿案
案号:(2023)豫08行赔初xx号
合议庭成员:贾文宇、张杰、李培军
承办单位: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基本案情
原告郭某某系原焦作市某建材厂经营者。郭某某认为某区政府作出的关闭建材厂的通知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这些行政行为给其造成了经济损失。原告郭某某要求某区政府赔偿该损失。
裁判结果
经法院审理认为,驳回原告郭某某的起诉。
典型意义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北山治理是焦作市着力抓好生态保护、推进绿色发展的重大举措。为守护一方青山绿水,焦作法院围绕北山治理等重点工作,持续发力,加大环境保护案件的司法保护力度,坚决支持政府依法行政。
9、云南某公司诉济源市工商
行政管理局行政处罚案
案号:(2017)豫08行终305号
合议庭成员:李培军、张杰、毕蕾
承办单位: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基本案情
济源市工商管理局发现某超市经销的某系列牙膏与昆明某牙膏公司注册商标的外包装、装潢近似,极易造成消费者混淆,根据规定做出处罚。
云南某公司不服济源市工商管理局做出的行政处罚,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该处罚。
裁判结果
经法院审理认为,本案的核心问题在于济源市工商局将涉案的某品牌牙膏认定为知名商品是否正确。认定知名商品要考虑销售时间、销售区域、销售额、宣传持续时间等因素。因济源市工商局缺乏对以上因素的考虑和调查取证,不能证明涉案商品为知名品牌。因此,法院做出撤销济源市工商管理局的处罚。
典型意义
人民法院通过积极履行对行政执法行为的司法审查职能,支持正确的行政行为,纠正违法行政行为,进而实现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本案中法院对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有效促进了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标准与司法裁判标准的统一,彰显了知识产权行政审判的优势作用。
10、焦作市某有限公司申请执行
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处罚案
案号:(2023)豫08执132号、(2017)豫08执145号、(2017)豫08执147号
合议庭成员:李沙弟、杨晓平、于泽都
承办单位: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基本案情
申请执行人焦作市某有限公司是一家金融类民营企业。2023年该公司分别向被执行人为青岛、广州、深圳等外省市企业借款共计3.7亿元。 借款到期后,三地企业均未归还,经诉讼达成了分期还款的调解协议,但被执行人仍未按期履行。2023年9月起,申请执行人陆续向我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标的总计为2.6亿元。
裁判结果
上述案件,申请标的额2.6亿,实际执行到位金额3.3亿元,实际执行到位率127%,平均用时42天。一些被执行人还主动履行了已到期但未进入诉讼程序的债务。
典型意义
中院受理上述案件时,正值总书记主持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前后和决战“执行难”关键时期,焦作中院认真贯彻总书记讲话精神,高度关注民营企业的发展,因案施策,专门制定了服务民营企业执行方案,灵活采取不同执行措施,不但促使双方以执行和解结案,而且推动了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彰显了人民法院决战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的信心和决心。
来源:焦作中院
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3年度十大案件的选出有怎样的作用?
法治的进步,既仰赖于顶层设计的夯基垒台、立柱架梁,也得益于无数具体案件的精耕细作、积厚成势。典型案例作为诠释法治精神的重要载体,往往记录着时代发展变迁中那些最为关键的细节。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发布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3年度十大案件。赖小民受贿、贪污、重婚案,侵害英烈名誉、荣誉刑事第一案,百香果女童被害案,绿孔雀预防性保护公益诉讼案等案件入选“年度十大案件”;女子取快递被造谣出轨案,王书金故意杀人、强奸案,老人偷鸡蛋被拦猝死案等入选“十大提名案件”。
本次评选收到的网民投票达1.2亿张,对于有些专业门槛的法治案例投票活动来说,这样的“顶流”充分彰显出公众对于法治建设的高度关注以及全社会法治文化水平的显著提升。这种司法机关与人民群众的紧密互动本身,也是法治发展进步的缩影。
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这20个案例选自全国法院2023年数千万个案件,优中选优、精益求精,集中体现了在党法治思想的引领下,司法领域在“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中的新气象、新成效。这些个案将公平正义深深刻在判决书的字里行间,充分发挥出了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法治从来不是法律概念之间的叠床架屋,而是紧密地嵌合在社会发展和人们生活之中。毋宁说,法治本就是一种生活方式。我们从“辣笔小球”案中,凝聚崇尚英雄、捍卫英雄的全民共识;从“人脸识别”第一案中,确立个人信息处理的“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从民法典“自甘风险”适用第一案中,感受民法典对个人权利慈母般的保护,向人民群众讲好新时代的法治故事,就需要通过这样见人见事的具体案例,通过入情入理的阐释解读,让人民群众对司法裁判有更多信任感,对权利保障有更多获得感,对法治建设有更多参与感,进而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判决不是案件的终点,而是法律走向人心的起点。每一个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的判决都将在人心深处荡起一层涟漪、激起一朵浪花,给人以警示或激励,帮助人们矫正行动的方向。无数浪花的奔涌,共同推动着法治建设大潮浩浩荡荡、勇往直前。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作者:孟然
河南焦作一17岁男生保护女生反击被批捕,该案件中存在哪些疑点?
在河南焦作,有一位17岁的男同学,他有着一个当兵的梦,可以说他这个梦也是很无私伟大的。但是他这个梦却因为自己的一次见义勇为破碎了,这件事情是因为男同学解救了一名遭受到了猥亵的女同学,但是因为他下手比较严重,所以说就发生了故意伤害罪。
在刚开始的时候,猥亵者把这名男同学打了一巴掌,男同学气不过,于是就还了对方一巴掌。对方在倒地之后,男同学又不解气,觉得十分的气愤,于是又在这个猥亵者的屁股上面踢了一脚。在后来,这个猥亵者鼻子粉碎性骨折,提出了赔偿。在2023年12月15号,这个见义勇为的男同学被警方逮捕了。但是很多的网友在得知这件事情之后都会十分的生气,于是就在网上开始进行了讨论,都要求法院把这个男同学给放出来。
而经过批准,公安局也确实是把男同学给放了出来。其实可能在我们的心目当中会认为这个男同学是正当防卫,可是他却有一些防卫过当的现象。于是这名男同学虽然说是出狱了,但是他还是十分的生气,也是十分的害怕,也不敢出门,每一天都待在自己的家里面。他的母亲也是十分的担心,要求别人向他们进行道歉,而且这个孩子也想要去当兵。
如今因见义勇为,有的事情让他坐牢了,他怎么可能还会去当兵,怎么还敢去当兵呢?我们应该理智的去对待着一些事情。在我们发现别人被猥亵了之后,可以先拍摄证据,然后进行报警,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着自己。很多的网友也都进行着评论,如果是这样的话,以后谁还敢见义勇为呢。像这样的一个很简单的案子都搞成这个样子,以后网友们也确实是不敢再去帮助别人呢,其实这个案件里面也是有一些疑点的。
有很多的网友都在网上评论,很有可能是这个学生有一些烦恼。于是就趁着这个机会去殴打了男子。但不管怎么说,也确实是因为猥亵着先殴打男同学的。同样17岁的年龄正是热血方刚的时候,很有可能他只知道去保护自己的同学,不知道该怎么用正确的方法去保护。而法院也确实是需要用正确的方法去对待着这个案子。也希望能够秉公执法,还观众们一个公道,还男同学一个公道,让他以后还有去当兵这个愿望。
随便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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