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居转户常见问题总结
1.办理上海市居转户孩子随迁条件
未满16周岁或者在读高中都可以随迁落户上海。
2.申报居转户的时候,主申请人之前社保补缴过,但是单位已经注销了,如何处理?
答:可以到此单位原注册地的工商部门取得此单位的注销证明。按《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实施细则》规定,持证期间应当正常缴费而补缴社会保险费的,不作为计算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年限的依据。
3.申报居转户,主申请人的职称评审表只有复印件怎么办?
答:所有材料都需要提供原件核查,由档案保管单位出具的复印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的公章是可以视为原件的。
4.主申请人曾经有几个月没有报税,但是单位已经注销了怎么办?
答:根据上海市居转户政策,主申请人必须依法缴纳个税,出现未报税情况需要扣除累计年限。
5.拿到批复之后,《申报常住户口登记表》上,“外地工作单位”一栏要如何填写?
答:填写主申请人外地的档案保管单位名称。
6.拿到批复之后,《申报常住户口登记表》上,“外地住址”一栏要如何填写?
答:填写主申请人外地户籍地址即可。
7.单位为私企或者外企,不能出具职称聘书的要怎样处理?
答:如果单位不能出具聘书,那么职称居转户肯定走不通,应满足最后4年累计36个月2倍社保,走7年2倍的居转户。
8.申报居转户时,主申请人的社保个税不一致怎么办?
答:一般情况下出现不一致都是要单位出具情况说明的,但是很多人认为的不一致并非不一致,因为社保基数不是跟当年的税收匹配的。社保基数是按照员工上年度平均工资来定的。
9.申报居转户对劳动合同的要求
答:要保证自申办至公示劳动合同均为有效期,一般申报时剩余合同时间应在半年以上。
10.主申请人刚换了工作单位,还未缴纳社保个税,单位能否帮员工办理居转户手续呢?
答:单位应在员工试用期过后申报,如没有试用期,建议3个月后申报。
11.申办居转户,社保补缴是否可以计入累计年限。
答:补缴的社保不予认可。
12.“专业技术职务、职业资格凭证”是指什么?
答:通过考试、评审取得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职务)证书及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通过聘任方式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提供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或本市职业技能鉴定网可查询的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
居转户政策有效期到2024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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