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 北京市总工会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北京市公安局 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关于印发《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的通知,积分落户申报细则总则内容如下!
北京积分落户申报细则: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本市积分落户工作,根据《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操作管理细则。
第二条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本市积分落户实施工作的组织管理,牵头开展联动核查。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本市积分落户工作统筹协调。
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市教委、市科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税务局、市医保局按照职能和职责分工,负责本市积分落户指标审核、信访及落户办理等工作。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将相关部门提供的申请人和用人单位的严重失信信息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指定相关部门负责部分积分指标的审核及政策咨询等工作。
上述各部门共同做好全过程监督管理工作。